南非金丝桃素商标申请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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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金丝桃素商标申请概述
南非作为非洲大陆的重要经济体,其商标申请流程遵循《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公约》(OAPI)和《班韦乌姆公约》(Banjul Convention)框架下的规定,同时结合本国法律体系。金丝桃素(Hypericum perforatum)作为一种植物提取物,常用于药品、保健品或化妆品领域,因此在申请商标时需特别注意其商品分类和法律适用性。申请人首先需明确商标的使用意图,例如是用于药品原料、保健品包装还是化妆品成分,这将直接影响商标分类的准确性。以某制药公司为例,其在南非申请金丝桃素商标时,首先通过南非知识产权局(SIPO)的商标数据库进行检索,发现该物质在第5类(药品)中已有部分注册,但未完全覆盖其特定用途。因此,该公司调整了商品分类,将金丝桃素作为药品活性成分单独列出,避免了与现有商标的冲突。申请前的检索不仅是形式要求,更是规避法律风险的关键步骤,需结合南非的“使用在先”原则,即商标权归属以实际使用为依据,而非单纯注册时间。例如,若某企业在南非已先于他人使用金丝桃素相关商标,即使未注册,仍可能主张权利,这对申请人而言需提前规划市场布局。
提交商标申请后,SIPO将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文件完整性、格式规范性及是否符合基本要求。申请人需准备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如公司注册文件或个人护照复印件)、商品或服务清单、代理委托书(如委托代理机构)等材料。值得注意的是,南非对商标图样的要求较为严格,需以黑白形式提交,且需清晰展示商标的显著特征。例如,某化妆品品牌在申请金丝桃素商标时,因图样模糊导致审查被退回,最终需重新提交并支付额外费用。形式审查通常在1至3个月内完成,若材料齐全则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否则将被要求补正。实质审查关注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是否与现有商标构成混淆可能,以及是否违反公共政策或道德规范。例如,某药品公司申请的金丝桃素商标因与已注册的“Hypericum”品牌相似,且用于同类药品,被判定存在混淆风险,最终通过修改商标设计和调整商品分类得以通过。
审查通过后,商标将进入公告异议期,为期两个月,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提出异议。若无异议或异议被驳回,商标将在第5类商品上获得注册。值得注意的是,南非的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需在到期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否则可能面临权利失效。例如,某保健品企业在金丝桃素商标注册后,因未及时续展导致商标被注销,进而失去市场独占权。此外,南非允许商标申请人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申请,但需确保文件格式符合SIPO的技术标准,如PDF格式且无加密限制。若申请涉及国际注册,可依据《马德里协定》通过国际注册途径简化流程,但需额外提交符合南非法律的文件。整体流程中,申请人需关注审查意见的反馈,及时响应可能的驳回理由,例如因缺乏显著性或与现有商标近似而被要求修改。同时,金丝桃素作为特定化学物质,其商标申请可能涉及药品监管机构的额外审查,需确保商标不会误导消费者对产品功效的认知。最终,商标注册后仍需定期监测市场动态,防范他人抢注或侵权行为,以维护品牌权益。
商标检索与可注册性分析
在南非申请金丝桃素商标前,申请人需通过系统的商标检索与可注册性分析,确保所选标识符合法律要求且未被他人注册。首先,商标检索通常从南非知识产权局(SAIPA)的官方数据库开始,该数据库收录了自1912年以来的所有注册商标及部分未注册商标信息。申请人需通过SAIPA的在线搜索系统(如INAPI)输入关键词“金丝桃素”或相关变体,系统将自动筛选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此外,还需结合WIPO的全球品牌数据库、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的注册记录以及当地市场常见的品牌名称进行交叉验证。例如,某制药企业在2020年申请“金丝桃素”商标时,发现SAIPA数据库中已有某保健品公司注册的类似名称,但因商品类别不同(前者为药品,后者为保健品)未被认定为冲突。这种案例说明,检索需覆盖商品或服务类别的精确匹配,否则可能因分类差异导致误判。同时,检索范围应扩展至非注册商标,如市场流通的未注册品牌,可通过实地调查、行业报告或社交媒体监测获取信息。南非的商标审查员会参考《商标法》第30条关于“相似商标”的规定,若申请商标与现有商标在发音、视觉或概念上存在高度相似性,可能被认定为冲突。例如,某化妆品品牌曾因“金丝桃素”与已注册的药品商标在视觉上相似,被要求补充说明使用意图,最终因缺乏直接关联性得以通过。
可注册性分析需综合《商标法》第23条对显著性的要求,第34条对商品/服务类别的规范,以及第35条对商标使用证据的规定。金丝桃素作为化学物质名称,本身缺乏显著性,因此申请人需通过设计、图形化处理或添加独特元素增强标识的识别性。如某企业将“金丝桃素”与抽象图形结合,形成独特的视觉符号,从而通过显著性审查。此外,需评估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第36条关于“非欺骗性”的要求,例如避免使用与南非国旗、政府标志或受保护地理标志相似的元素。若商标涉及药品或化妆品领域,还需遵守《药品和医疗器械法》对特定词汇的限制,如“金丝桃素”可能与药品成分相关,需进一步确认是否属于受保护的化学名称。在场景分析中,某植物提取物公司曾因“金丝桃素”直接使用化学名称而被驳回,后通过添加“Pure Essence”等描述性词汇调整标识,最终成功注册。这种案例表明,商标需在显著性与描述性之间取得平衡,同时需规避可能引发混淆的词汇组合。南非的异议程序也需纳入考量,若商标在初步审查后进入公告阶段,第三方可能基于冲突、欺骗性或缺乏显著性提出异议,申请人需准备充分的答辩材料,如市场调研数据、商标使用证据或法律意见书。例如,某保健品公司申请“金丝桃素”商标时,因未提供使用证据,被异议方以“未实际使用”为由挑战,最终需补充三年内的销售记录方可维持申请。因此,可注册性分析不仅限于法律条款的比对,还需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与法律实践中的常见争议点,确保商标在南非的可注册性与市场可行性。
提交申请材料及流程要求
南非的商标申请流程遵循《南非商标法》及《南非专利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需通过南非知识产权局(South Afric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SA-IPRO)提交申请材料,且需符合特定的法律要求与格式规范。首先,申请材料必须包含清晰的商标图样,该图样需以黑白或彩色形式提交,并确保在申请文件中能够被明确识别。对于金丝桃素(Hypericum perforatum)这类植物性成分的商标申请,若涉及药品或化妆品领域,需额外提供该成分的化学结构式、植物来源证明及相关功能说明,以证明其作为商标的显著性与可区分性。例如,某制药公司在申请金丝桃素商标时,因未附上植物样本鉴定报告,导致审查员质疑其是否为通用名称,最终需补充材料并延长审查周期。
其次,申请文件需附带完整的法律声明,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如适用)、商品或服务分类表(依据《尼斯分类》第11版)以及商标申请声明。若申请人是外国公司,需提交经认证的翻译件,且南非知识产权局要求所有文件使用英语或官方语言。例如,一家中国公司申请金丝桃素商标时,需将中文的公司注册证明翻译成英文,并由公证机构盖章确认,以满足形式要求。此外,商标申请需明确指定商品或服务类别,若未正确分类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或后续维权困难。例如,某企业将金丝桃素商标申请至第3类化妆品类别,但未涵盖其实际使用的第5类药品领域,导致商标权利范围受限。
提交流程方面,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申请系统(EASI)或邮寄方式提交材料。电子提交需登录SA-IPRO官网,填写在线表格并上传扫描件,系统会自动生成申请号与受理日期。纸质提交则需将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邮戳,但电子申请更高效且可实时查询进度。值得注意的是,金丝桃素作为植物名称,若与现有注册商标冲突,需特别注意审查。例如,某申请因与已注册的“金丝桃”品牌在第10类医疗器械类别中近似,被要求提供使用证据以证明区分性。此外,南非采用“使用在先”原则,若商标未实际使用,可能面临异议或撤销风险,因此申请人需在申请时附上初步使用证明或使用承诺。
审查阶段分为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核对文件完整性与格式合规性,通常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若文件缺失或格式错误,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补正,否则视为撤回。实质审查则由审查员评估商标是否符合显著性、不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标准。对于金丝桃素这类自然成分,审查员可能质疑其是否具有足够的识别性,此时申请人需通过提交使用证据、修改商标设计或证明其在特定领域的独特性来应对。例如,某公司通过展示金丝桃素提取物在护肤品中的独特配方,成功说服审查员其商标具备显著性。若审查通过,商标将在官方公报上公告,为期三个月的异议期开启,任何第三方均可提出异议。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将获准注册,注册证书由SA-IPRO颁发,有效期为10年,可续展。整个流程需严格遵守时间节点,例如异议期的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起的第90天,逾期可能丧失异议权。此外,南非知识产权局要求商标申请材料必须包含详细的使用场景描述,如商品包装、广告宣传材料等,以证明商标的实际应用。若材料不足以说明使用情况,审查员可能要求补充信息或拒绝申请。因此,申请人在准备材料时需充分考虑这些细节,确保流程顺利推进。
形式审查与文件合规性检查
南非金丝桃素商标申请的形式审查与文件合规性检查是确保申请符合法律要求和官方程序的第一步,通常由南非知识产权局(SIA)负责执行。这一阶段的核心任务是验证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是否完整、格式是否规范,并确认其内容是否满足基本法律条件。首先,申请人需准备并提交一系列标准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申请表、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如公司注册证书或个人护照复印件)以及代理机构授权书(如适用)。申请表需以英文或南非官方语言填写,明确标注商标的类别、商品/服务范围、申请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例如,若金丝桃素作为化妆品成分用于护肤品,需在申请表中准确指定第3类商品,避免因分类错误导致后续审查障碍。此外,文件需符合特定格式要求,如商标图样需以黑白或彩色形式提交,尺寸不得小于5cm×5cm,且需清晰展示商标的主体部分,避免因模糊或不完整而被退回。身份证明文件需经过公证或认证,以确保其法律效力,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若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则需提供代理机构的授权书,明确代理权限及期限,否则可能影响官方对申请人的认定。
在合规性检查中,南非知识产权局会对申请文件的法律适格性进行初步筛查,重点关注是否符合《班图人商标法》及《商标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例如,审查员会核实商标是否包含禁止使用的元素,如可能引发种族歧视的词汇、宗教象征或国家标志。若商标名称或图样涉及这些内容,即使形式上完整,也将在合规性检查中被判定为无效。此外,审查还会评估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distinctiveness),即是否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若金丝桃素作为通用名称被直接使用,可能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但申请人可通过添加图形、文字修饰或组合设计来增强商标的独特性。例如,某化妆品公司在申请金丝桃素商标时,因直接使用成分名称被判定为缺乏显著性,后通过将“金丝桃素”与独特图案结合,最终通过审查。同时,审查员会检查申请文件是否包含必要的声明,如是否声明商标为原创或已使用,以及是否提供商品/服务的具体描述。若未明确说明,可能需要补充材料或被视为申请不完整。此外,文件中的拼写错误、格式混乱或信息缺失也会被标记为合规性问题,导致申请被退回或延迟处理。例如,曾有企业因申请表中商品类别填写不规范,被要求重新提交,从而延长了整体申请周期。这一阶段虽不涉及实质审查,但任何细节的疏漏都可能影响后续流程,因此申请人需严格遵循官方要求,确保文件在形式和内容上均达到合规标准。
实质审查及金丝桃素相关法规
南非知识产权局(IPA)对金丝桃素商标的实质审查流程主要涵盖形式审查、显著性评估、冲突检索及法律合规性核查等环节。在形式审查阶段,IPA会首先核对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格式要求,包括商标图样、类别声明、申请人信息及使用证据等。若文件缺失或格式错误,申请将被退回补充。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将重点考察商标是否具备可注册性。根据南非《商标法》第11条,商标需具有显著性,即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金丝桃素作为化学物质,若直接用于药品或化妆品领域,可能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但若通过图形设计、组合文字或特定使用场景(如品牌名称)赋予其独特识别性,则可能通过审查。例如,某制药公司曾申请“金丝桃素”作为药品商标,因该名称与化学成分直接关联,审查员认为其缺乏显著性,最终该企业通过添加品牌标志和独特字体设计,使商标整体具备显著特征而获得注册。此外,审查员会依据《商标法》第16条核查商标是否包含禁用标志,如可能误导公众的描述性词汇或违反公共利益的内容。若申请商标被认定为可能误导消费者,例如暗示产品具有医疗功效而未实际具备,可能面临驳回风险。审查过程中,IPA还会检索南非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库及国际注册记录,确认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若发现冲突,审查员会发出异议通知,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证据或修改申请。例如,某化妆品企业申请金丝桃素商标时,发现已有同类产品注册,遂调整商标结构,将“金丝桃素”与图形符号结合,最终通过审查。同时,审查员会依据《竞争法》第41条评估商标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是否与知名商标近似导致混淆。南非法律还要求商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因此审查时需核查专利权、著作权及未注册商标的权属。若金丝桃素涉及药品或化妆品领域,还需符合《药品和医疗器械法》相关规定,确保商标不会误导消费者对产品功效的认知。例如,某公司曾因将金丝桃素作为药品商标申请,但未提供足够的使用证据及安全性数据,导致申请被驳回。审查员在评估时,会结合《商标法》第11条关于显著性的规定,以及《药品和医疗器械法》对药品商标的特殊要求,综合判断其注册可行性。值得注意的是,南非实行“使用在先”原则,若商标未实际使用但申请注册,可能因缺乏使用证据被驳回。因此,申请人需在申请时提交使用证据,或在审查期间补交。此外,审查员还会考虑商标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如《商标法》第17条禁止注册含有种族歧视、宗教冒犯或色情内容的商标,若金丝桃素的使用场景涉及此类问题,申请可能被直接拒绝。在审查周期方面,南非通常需要6至12个月完成实质审查,期间审查员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修改商标设计。若审查通过,商标将进入公告阶段,为期三个月的异议期结束后,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最终获得注册。整个流程中,金丝桃素的注册需兼顾法律合规性与市场实际需求,申请人需充分准备材料,确保商标的独特性与合法性。
公告公示与异议处理机制
南非知识产权局(SAIPA)在商标申请审查完成后,会将通过初步审核的商标信息通过《南非工业产权公报》(South African Industrial Property Gazette)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公告公示。这一阶段的核心目的是向公众开放异议渠道,确保商标注册过程的透明度与公平性。公告内容通常包括申请人名称、商标图形或文字、注册类别、申请日期以及商标注册号等关键信息。任何在公告期内认为该商标可能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三方均可向SAIPA提交异议申请,异议理由需基于商标法中的相关规定,例如商标与已注册商标构成混淆性相似、商标缺乏显著性或存在不良影响等。例如,2019年某制药公司申请注册“Hibiscus”商标用于保健品领域,因公告期内有另一家企业已注册相同名称用于化妆品类别,SAIPA随即启动异议程序,最终通过商标显著性差异分析,判定两者不构成混淆,允许原申请商标注册。异议申请需在公告期内提交,逾期将视为放弃权利,且需附上充分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材料,如商标使用证据、市场调研报告或第三方商标注册证明。SAIPA在收到异议后,会指派专门审查员进行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审查过程中可能要求异议人与申请人进行书面沟通,或召开听证会以进一步核实争议事实。
异议处理机制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南非商标法》第17条及第21条,规定了异议的提出条件、审查程序及法律后果。根据法律,异议人需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且异议需在公告期结束前完成。若异议成立,SAIPA将驳回原商标申请,并可能要求申请人修改商标设计或调整注册类别;若异议不成立,则商标将正式注册并获得法律保护。值得注意的是,南非的异议程序具有“先申请先审查”的特点,即异议人需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否则即使存在权利冲突,也可能无法阻止商标注册。例如,2021年某化妆品品牌在公告期结束后才得知竞争对手已申请相同商标,因未能及时异议,最终导致自身商标被驳回。此外,异议处理过程中,SAIPA会优先考虑商标的显著性、商品或服务类别是否相同或类似,以及是否存在恶意抢注行为。若异议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或其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审查员可能直接驳回异议申请,允许原商标注册。
在异议处理实践中,SAIPA通常会通过书面审查与听证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案件。审查员首先会对异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例如是否包含异议人身份证明、商标样本、异议理由及证据。若材料齐全,审查员将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分析商标是否符合注册条件。对于涉及复杂法律问题的案件,SAIPA可能会要求双方提交补充材料,或召开听证会听取双方陈述。例如,2020年某食品企业因异议被要求证明商标在特定类别中的独特性,最终通过提交市场调研数据和消费者认知调查报告,成功说服审查员商标具备显著性。异议处理的法律效力具有排他性,一旦异议被裁定成立,原商标申请将被取消,且申请人需承担相关法律费用及可能的赔偿责任。同时,异议人若恶意提出异议,可能面临法律制裁,例如被认定为滥用异议权时,需承担诉讼成本。南非的异议机制不仅为权利人提供了防御工具,也促使申请人更谨慎地评估商标的合法性与市场风险,确保知识产权体系的良性运行。
注册证书发放及后续维护
南非知识产权局(IPA)在完成商标申请审查后,若未发现驳回理由,将向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证书通常通过邮寄或电子方式送达,需注意核对信息准确性。例如,某化妆品公司于2022年提交金丝桃素成分的商标申请,IPA在审查期满后确认无异议,随即寄送带有官方印章和编号的证书,明确标注商标类别(如第3类化妆品)、注册号、有效期(自申请日起10年)及申请人信息。证书发放后,企业需在南非知识产权局官网(www.ipa.org.za)完成注册信息备案,确保后续法律程序顺利。实际案例显示,某制药企业曾因未及时备案导致后续维权时遭遇程序障碍,最终耗费额外时间与成本。此外,证书需妥善保管,建议企业建立电子档案并定期更新,例如某保健品公司因纸质证书遗失,需通过IPA的补发流程重新获取,期间需提交公证声明及原证书复印件。
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前需启动续展程序。续展申请需在到期前6个月内提交,逾期则需支付额外滞纳金。例如,某植物提取物企业于2018年注册金丝桃素商标,2023年12月面临续展截止,其代理机构提前3个月提交续展申请表、商标使用声明及官方费用,IPA审核通过后发放新证书。若未能按时续展,商标可能被宣告无效,如某生物科技公司因资金周转问题错过续展期限,导致其金丝桃素相关产品在南非市场被迫改用替代品牌。续展时需特别注意商标使用证据的完整性,如广告材料、产品包装、销售记录等,IPA对使用证据的审查日趋严格,某药品公司曾因未能提供连续三年的使用证明,续展申请被驳回,最终通过补充提交市场调研报告和客户购买凭证才得以恢复。
商标注册后需持续监控使用情况,南非法律要求商标在注册后5年内持续使用,否则可能面临被撤销风险。例如,某护肤品牌注册金丝桃素商标后,因战略调整暂停该产品线生产,IPA在审查期间发现其未实际使用商标,最终裁定撤销注册。企业应建立商标使用台账,记录年度销售数据、广告投放情况及市场活动。此外,需定期检查商标是否存在被他人抢注的可能,南非允许第三方基于相似商标提出异议。某保健品企业在2021年发现某竞争对手注册了近似的金丝桃素商标,立即启动异议程序,通过提供先用权证据和市场占有率数据成功阻止抢注。若商标被宣告无效,企业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审申请,否则将丧失权利。
南非商标注册后,申请人可申请国际注册(Madrid体系)以扩展至其他缔约国。例如,某南非金丝桃素产品企业通过马德里体系在欧盟、美国等地同步保护商标,节省了单独申请的成本。国际注册需在南非注册后6个月内提交,IPA将作为受理局处理相关事务。同时,需注意南非知识产权局对商标异议和无效宣告的审查周期,通常为6至12个月,企业应预留充足时间应对潜在挑战。某植物药企曾因未及时回应异议申请,导致商标被无效,最终通过法律途径重新申请,耗时近两年。此外,商标转让或变更需向IPA提交正式文件,例如某公司因重组将金丝桃素商标转让给新实体,需准备转让协议、身份证明及公告声明,确保程序合规。
特殊成分商标的注意事项
南非金丝桃素商标申请的办理流程中,针对特殊成分的注意事项主要体现在成分的法律分类、安全性和功效声明的合规性、以及商标申请文件的详细性等方面。首先,金丝桃素作为具有药用或化妆品用途的活性成分,其在南非的法律属性需明确界定。根据南非《知识产权法》及《药品和医疗器械法》,若商标申请涉及金丝桃素的药用功能,需将其归入药品类别(第5类),而若用于化妆品或保健品,则可能涉及第3类或第10类。例如,某品牌曾因将金丝桃素作为化妆品成分申请商标,但未在申请文件中明确说明其具体用途,导致南非知识产权局(IPA)要求补充证据,最终延长了审查周期。因此,申请人需在商标申请时,结合产品实际用途,准确选择商品或服务类别,并在说明书中详细描述成分的功能及应用场景,避免因分类错误引发后续争议。
其次,特殊成分需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以证明其安全性与功效,这在商标审查中至关重要。南非IPA在审查过程中可能要求提交成分的化学结构式、来源证明、以及相关实验数据或第三方检测报告。例如,某制药公司曾因未能提供金丝桃素在药品中的临床试验数据,被要求补充材料,甚至面临申请被驳回的风险。此外,若金丝桃素被归类为天然提取物,需确保其生产流程符合南非《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例如,若申请用于化妆品领域,需提供成分的纯度证明及无害性声明,以避免因成分安全问题被认定为虚假宣传。同时,若金丝桃素涉及专利技术,申请人需注意商标申请与专利保护的衔接问题,确保不侵犯他人专利权,同时避免因专利纠纷导致商标申请被异议。
另外,特殊成分的商标申请还需关注南非对“天然成分”和“活性成分”的特殊规定。例如,某些成分可能因具有药理活性而被限制用于特定产品,或需通过南非药品监管局(SAHPRA)的审批才能合法使用。若商标申请中成分描述与实际产品用途存在偏差,可能引发法律风险。例如,某品牌曾因在商标申请中宣称金丝桃素具有治疗痤疮的功效,但未通过SAHPRA的药品审批,最终被判定为违反《药品法》而驳回申请。因此,申请人需在提交商标申请前,确认金丝桃素在南非的合法用途及监管要求,必要时咨询法律专家或行业顾问,确保成分描述与实际功能一致,同时符合当地法规。
此外,南非对特殊成分的商标申请可能涉及国际注册的协调问题。若申请人已通过马德里体系在其他国家注册金丝桃素相关商标,需注意南非是否承认该国际注册的优先权。例如,某企业曾因未在南非提交补充文件而被要求重新申请,导致商标保护范围受限。因此,需在申请文件中明确说明成分的国际注册情况,并根据南非本地法规调整申请策略,例如补充成分的本地化使用证据或调整商标设计以符合南非的审查标准。同时,若金丝桃素属于濒危植物提取物,还需遵守南非《生物多样性法》关于植物资源使用的相关规定,确保成分来源合法,避免因生态问题引发法律纠纷。例如,南非曾因某品牌使用受保护的金丝桃素来源而要求其提供替代原料证明,最终影响了商标的注册进度。因此,申请人需提前核查成分的资源合法性,确保供应链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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