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定义
几内亚比绍商标宽展是指在商标专用权有效期届满前,权利人向该国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申请延长商标保护期限的法定程序。该制度源于《工业产权法》与《巴黎公约》框架下的国际协调机制,旨在为商标权人提供延续法律保护的救济途径。
时效特征
根据几内亚比绍现行商标法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十年。宽展申请必须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提交,若逾期未办理,则进入为期六个月的宽展期(宽限期),此期间需额外缴纳滞纳金。超过宽限期仍未办理的,商标将彻底失效进入公共领域。
核心价值
该机制有效避免了因疏忽导致商标权利丧失的风险,尤其对已建立市场声誉的商标具有重要保护意义。通过宽展程序,企业可维持在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市场的品牌连续性,防止第三方抢注,保障跨境贸易中的品牌权益。
适用对象
适用于所有在几内亚比绍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及证明商标。需注意的是,宽展申请时需确保商标未被撤销、未陷入权利纠纷且持续符合法律规定的使用要求。
法律依据体系
几内亚比绍商标宽展制度主要依据二零一零年修订的《工业产权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至三十五条,同时参照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相关指令及《巴黎公约》第六条关于商标独立性的规定。该法律体系明确要求宽展申请必须由商标权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且需提交经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申请材料规范
申请人需准备商标宽展申请书原件,包含商标注册号、商品服务类别、申请人详细信息等核心数据;经公证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供经使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此外,法律特别要求提交商标在几内亚比绍境内商业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广告宣传资料、产品包装等带有商标标识的实物证据。
审查流程细则
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后进入形式审查阶段,主要核查文件完整性和申请时效性。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审查员将核实商标使用证据的真实性及其与注册商品的对应关系。若发现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情况,审查员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说明材料。通过审查的申请将刊登于官方公告 Gazette Oficial da Guiné-Bissau,进入为期九十日的异议期。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逾期申请的情形,申请人可依据《工业产权法》第四十条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但必须提供政府认定的灾害证明、战争状态公告或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等权威证明文件。若商标权期间发生权利人变更但未办理转让登记,需先行补办转让手续后方可申请宽展。
费用结构与时限
常规宽展申请官方费用为西非法郎三十五万整(约合五百三十欧元),若在宽展期内申请需额外缴纳百分之五十的滞纳金。审查周期通常为八至十二个月,遇有补正通知时,申请人需在六十日内完成补正,逾期视为放弃申请。核准后的商标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次日起重新计算十年。
跨境保护衔接
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几内亚比绍的国际注册商标,其宽展程序需根据《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第九条之规定,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续展申请,同时缴纳涉及几内亚比绍的单独规费。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国际注册基础申请无效,在几内亚比绍的商标保护仍可通过直接宽展程序予以维持。
战略建议
建议企业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启动监测程序,建立专用权期限预警机制。考虑到几内亚比绍邮政系统稳定性因素,建议通过当地执业代理机构采用当面提交方式办理。同时应注重保留商标使用证据的原件,建议每年度系统整理包括海关报关单、本地媒体广告合同等具有公信力的使用证明,以备宽展审查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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