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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商标申请

伊朗商标申请

2025-12-05 22:00:54 火324人看过
基本释义

       伊朗商标注册概述

       伊朗商标申请是指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境内,依据其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向该国官方机构提交标志专用权获得的法律行为。这一程序旨在为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确立排他性的市场识别符号,从而保障商业利益与品牌价值。申请主体既可以是伊朗本土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也涵盖依据国际条约享有同等权利的外国申请人。整个过程受到伊朗工业产权局的全权管辖与监督。

       法律体系基础

       规范商标事务的核心法律是伊朗《专利、工业设计与商标注册法》及其后续修订条例。该法律体系明确了商标的可注册性条件、申请流程、异议程序以及权利期限与续展规则。值得注意的是,伊朗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商标权的授予主要以提交申请的日期先后为依据。法律同时规定了禁止注册的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例如缺乏显著性的标志或与公共秩序相违背的标志将无法获得注册。

       申请流程核心环节

       商标申请流程始于一份完备的申请书提交,其中需清晰列明申请人信息、商标图样、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伊朗采纳国际商品与服务分类体系。提交申请后,将进入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两个关键阶段。形式审查确保申请文件符合规范,实质审查则评判商标是否具备可注册性。通过审查后,商标将被公告,进入异议期。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获发商标注册证书。

       权利效力与维护

       成功注册的商标自申请日起获得法律保护,有效期为十年。权利人享有在核准的商品或服务上独占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并能够对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采取法律行动,包括提起侵权诉讼。商标权人可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续展,每次续展同样延长十年保护期。维持商标有效性的关键在于持续使用与按时履行续展义务,否则商标可能面临因不使用而被撤销的风险。

       战略价值与挑战

       在伊朗市场进行商标布局具有显著的战略重要性。它不仅是品牌本地化的关键步骤,更是防范抢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重要法律盾牌。然而,申请过程中也可能遇到诸如审查标准严格、异议程序复杂或语言文化差异等挑战。因此,寻求熟悉伊朗法律与实践的专业人士的协助,对于顺利完成申请并最大化权利保护范围至关重要。

详细释义

       伊朗商标法律框架解析

       伊朗的商标制度构建于其国内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之上,其基石是经由多次修订的《专利、工业设计与商标注册法》。该法详细规定了从商标申请、审查、注册到权利行使、争议解决的全过程。除了这部主干法律,伊朗工业产权局还会颁布具体的实施条例和审查指南,这些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了商标事务的操作依据。值得注意的是,伊朗虽非马德里体系成员国,但其国内法为外国申请人提供了国民待遇原则,并承认基于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所产生的优先权。法律明确将商标权界定为一种财产权,权利人可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进行商业化运作。同时,法律也设定了权利限制,例如描述性使用、权利用尽等情形,以平衡商标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

       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与禁止条款

       伊朗法律对可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范围规定得较为宽泛。任何能够将一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区分开来的标志,均可被视为商标。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字母、数字、图形、颜色组合、三维标志、声音乃至气味。然而,标志必须具有显著性,即能够起到识别来源的作用。缺乏显著性的通用名称或仅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通常难以注册。法律还明确列出了绝对禁止注册的情形,例如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标志、国家徽章或国际组织徽记未经授权不得注册。此外,与在先权利冲突,如与已在伊朗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或侵犯他人著作权、姓名权等,也将构成相对禁止注册的理由。

       申请前的准备工作与策略考量

       提交申请前的准备工作是决定注册成功与否的关键第一步。首要任务是进行全面的商标检索,这不仅包括伊朗工业产权局的官方数据库,还应涵盖市场实际使用情况,以评估注册风险与潜在冲突。其次,需要精确确定商标图样以及计划保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伊朗采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清晰、准确的分类是避免后续审查意见的基础。对于外国申请人,通常需要委托一名在伊朗执业的本国律师或代理人处理相关事宜,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此外,还需考虑是否主张优先权,若申请人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提交首次申请后六个月内向伊朗提出申请,可享有优先日待遇。

       申请提交与官方审查流程详解

       申请文件提交至伊朗工业产权局后,正式进入官方流程。首先是形式审查,官员会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费用是否缴纳。通过后,申请将获得申请日和申请号。紧接着是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将依据法律判断商标是否具备可注册性,重点评估显著性和是否存在禁止注册的情形。若审查员发现问题,会发出官方通知书,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通常可延期)提交答复或修改申请。若审查通过,或申请人成功克服了审查意见,商标将被批准公告。

       公告异议期与社会监督

       获准注册的商标将在伊朗官方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布,自此进入为期三十天的异议期。任何利害关系人若认为该商标的注册侵犯了其在先权利或违反法律规定,均可在此期间内向工业产权局提交异议申请,并陈述理由和提供证据。商标局会将异议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则可进行答辩。异议程序可能相对复杂,有时会涉及证据交换和听证。若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申请人才算最终扫清了注册障碍。

       注册核准与权利证书颁发

       顺利度过异议期后,工业产权局将发出注册核准通知。申请人需在指定期限内缴纳注册费和相关颁证费用。缴费完毕后,官方将颁发商标注册证书。这份证书是商标权的法定凭证,上面载明了商标图样、注册人信息、注册号、指定商品或服务以及商标的有效期限(自申请日起十年)。从此时起,申请人正式成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享有法律赋予的各项排他性权利。

       商标权的维持、续展与变更

       商标注册后,权利人负有维持其权利有效的义务。最重要的维持措施是持续在注册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真实使用商标。若无正当理由连续五年未使用,任何第三方均可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此外,权利人需密切关注权利期限,在十年有效期届满前的六个月内申请续展。续展申请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商标权将再获十年保护。在此期间,若注册人名义、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或商标权发生转让,均应及时向工业产权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以确保法律状态的准确无误。

       权利 enforcement 与侵权救济途径

       注册商标的核心价值在于其可执行性。当发现他人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时,权利人可采取多种救济措施。这包括向海关申请备案以阻止侵权商品进出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还可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权利人应妥善保管注册证书和使用证据,这些是在维权程序中证明权利基础和打击侵权的有力武器。

       在伊朗进行商标布局的特殊考量

       对于希望进入伊朗市场的企业而言,商标战略是整体商业战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鉴于伊朗独特的语言(波斯语,使用波斯-阿拉伯字母)和文化环境,企业除了注册其原语种商标外,强烈建议同时注册其波斯语译名或音译名,以有效覆盖本地消费者。此外,由于伊朗受到一些国际制裁的影响,支付官费和代理费用可能需要通过特定金融渠道,申请人应提前了解并做好准备。长期来看,随着伊朗经济与国际社会的互动变化,其商标法律和实践也可能随之调整,保持对相关动态的关注对于权利维护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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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商标申请
基本释义:

       概念界定

       瑞典商标申请是指在瑞典王国境内,向该国主管知识产权事务的官方机构提交法律文件,以期获得对特定标识在商业活动中独占使用权利的法律程序。该程序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建立独特的市场形象,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标识,从而保障商业信誉与消费者利益。

       管辖机构

       负责受理与审核商标申请的核心机构为瑞典专利与注册局。该机构全面管理商标的审查、注册、异议及维护等事宜,其审核标准严格遵循《瑞典商标法》及相关欧盟知识产权协调条例。申请人可通过该局设立的在线申请平台或传统纸质递件方式提交材料,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

       申请要件

       成功申请需要满足多重法定条件。申请主体需具备合法资格,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商业组织。申请标识须具备显著特征,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禁止使用通用名称或误导性元素。商品与服务分类需按照国际通用的尼斯分类体系准确填报,确保保护范围清晰明确。此外,申请文件还需包含清晰的商标图样及申请人基本信息。

       流程概述

       标准申请流程包含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公示与注册发证四个阶段。形式审查重点核查文件完整性,实质审查则判断商标的可注册性。通过审查的商标将进入公告期,允许第三方提出异议。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专利与注册局将颁发商标注册证书,确认申请人享有十年专用权,期满可续展。

       价值意义

       获得瑞典商标注册证书意味着权利人可在瑞典全境行使排他性权利,包括使用商标、禁止他人侵权以及进行商标许可转让。对于意在拓展北欧市场的企业而言,此举不仅是法律保护的基石,更是提升品牌价值、防范市场风险的核心策略。通过商标布局,企业能有效构筑市场竞争壁垒,为长期商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详细释义:

       法律基础与制度框架

       瑞典商标法律体系以《瑞典商标法》为核心构建,该法全面贯彻了欧盟商标指令的基本原则,确保了国内法与区域法律的协同性。除了国内注册途径,由于瑞典是欧盟成员国,申请人还可通过欧盟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欧盟商标,从而在包括瑞典在内的所有成员国获得保护。两种途径并行不悖,为申请人提供了灵活的选择空间。瑞典专利与注册局作为执行机构,其运作不仅依据国内法律,还参照了大量国际条约,如《巴黎公约》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这使得瑞典的商标制度具有高度的国际化和规范性。

       申请前的策略准备

       在正式提交申请之前,进行周密的准备工作至关重要。首要步骤是进行全面的商标检索,这一环节包括对瑞典专利与注册局官方数据库的查询,以及对欧盟商标数据库的检索,以避免与在先注册或申请的商标构成冲突。深入的检索能够显著降低申请被驳回或日后遭遇异议的风险。其次,申请人需要精确设计商标图样,确保其具备固有的显著性,或者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对于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尼斯分类第十一版的类别和群组进行填报,表述应当清晰、规范,避免使用过于宽泛或模糊的术语,这直接关系到未来商标保护范围的大小和明确性。

       申请材料的规范制备

       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是决定申请能否被顺利受理的基础。核心文件包括填写无误的申请书,其中需载明申请人的法定名称、详细地址及国籍。商标图样需以清晰的电子格式或纸质复印件提交,对于非传统商标如声音商标或立体商标,另有特殊的提交要求。如果申请人并非瑞典本地居民,通常需要指定一名在瑞典境内有住所的代理机构或律师负责程序性事务。此外,若主张优先权,则需在申请时或法定期限内提交经认证的基础申请证明文件及其瑞典语译文。

       审查与异议的详细流程

       瑞典专利与注册局在受理申请后,将启动双轨制审查程序。形式审查阶段,审查员会核对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费用是否缴纳。随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将依据法律规定,评估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属于法律禁止注册的绝对理由范畴,例如是否仅为商品本身的通用形状或仅由功能性要素构成。更为重要的是,审查员会主动检索并判断申请商标是否与在先商标权利存在冲突。通过审查的商标将被公告在官方公报上,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异议期。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在此期间内基于相对理由提出异议,异议程序类似于一场小型的诉讼,双方需要提交证据和理由,由专利与注册局进行裁决。

       注册后的权利维护与管理

       商标获准注册后,权利人即享有自申请日起算的十年专用权。维持权利有效的核心义务是持续且真实地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该注册商标。若连续五年无正当理由未在瑞典境内使用,该商标可能面临被申请撤销的风险。权利人在使用商标时,应在标识旁标注注册符号,以起到公示和警示作用。商标权可以通过签订许可合同的方式授权他人使用,也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权利期满前一年内可以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同样为十年。此外,权利人需积极监测市场,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通过发送警告函、提起行政投诉或司法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常见风险与应对策略

       申请过程中可能遇到多种风险。最常见的驳回理由是缺乏显著性或与在先商标构成混淆性近似。对此,申请人可以考虑提交证据证明商标通过使用已获得显著性,或者与在先权利人协商达成共存协议。异议程序也是常见的挑战,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和法律论证进行应对。注册后,商标可能因未使用而被申请撤销,或被他人以已成为通用名称为由申请宣告无效。因此,建立完善的商标使用证据存档制度,并定期进行品牌维护,是规避这些长期风险的有效手段。对于国际申请人而言,深刻理解瑞典的法律文化与实践惯例,借助本地专业人员的经验,是确保申请成功和权利稳定的关键。

2025-12-05
火146人看过
马里商标申请
基本释义:

       马里商标申请定义

       马里商标申请是指在马里共和国境内,依据该国现行商标法律制度,向指定主管机关提交商标注册请求的法律行为。该过程旨在获取商标专用权,使权利人在马里市场享有独占性使用标识的合法地位。

       法律体系特征

       马里采用注册优先原则,商标权通过正式注册程序取得。其法律框架融合非洲知识产权组织体系与本国特别规定,申请需遵循分类制度并接受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双重检验。

       流程核心环节

       申请人需提交包含商标图样、商品服务清单及申请人信息的书面材料。审查通过后将公告于官方期刊,进入异议期。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即可获颁注册证书。

       战略价值

       成功注册的商标可作为资产质押融资,并有效防范侵权商品流通。尤其对进入西非经济市场的企业而言,马里商标是构建区域品牌保护体系的重要支点。

详细释义:

       马里商标制度的法律根基

       马里共和国现行商标制度以《知识产权保护法》为核心法律依据,同时参照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相关公约条款。商标权取得实行注册优先原则,意味着首先提交合规申请的主体享有优先权。值得注意的是,马里虽非马德里体系成员国,但通过区域性合作机制为跨国企业提供商标保护通道。

       申请主体资格与文件规范

       自然人或商业组织均可提交申请,非马里常住申请人须委托当地持证代理机构办理。必备文件包括: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商标黑白墨稿(像素不低于800dpi)、按国际分类表列明的商品服务项目清单。若主张优先权,需在申请时提交基础申请国证明文件及法语译文。

       审查机制与异议程序

       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后开展形式审查(7个工作日)与实质审查(30个工作日)。审查重点包括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用条款以及与在先权利冲突情况。通过审查的商标将刊载于《工业产权官方公报》,异议期持续60天。任何利害关系人可基于绝对理由或相对理由提出异议。

       注册效力与维持机制

       成功注册的商标自申请日起生效,保护期十年且可无限续展。权利人享有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近似商标的权利。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马里实行使用声明制度,注册后第五年需提交使用证明或未使用正当理由陈述,否则可能面临撤销风险。

       侵权救济与执法实践

       权利人可通过民事诉讼申请禁令救济及损害赔偿,也可向海关总署申请边境保护措施。刑事途径方面,恶意侵权可能面临最高相当于营业额百分之二十的罚金。执法实践中,马里法院尤其重视商标使用证据的完整性,建议企业系统保存销售发票、广告材料等使用凭证。

       区域协同保护策略

       由于马里参与西非经济共同体知识产权一体化进程,其商标注册可在部分缔约国获得承认。建议企业采用"马里注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的双轨策略,既能覆盖马里本土市场,又可辐射科特迪瓦、塞内加尔等十五个法语非洲国家。

       文化适配性考量

       申请商标需注意当地文化敏感性,避免使用伊斯兰教禁忌图案或巴马纳族传统符号。文字商标建议同步注册法语及班巴拉语版本,图形商标应规避绿、黄、红三色组合(马里国旗配色)。当地消费者更易识别具象图案,抽象设计需配合充分的市场说明。

2025-12-05
火376人看过
立陶宛商标申请
基本释义:

       立陶宛商标申请是指企业或个人依照立陶宛现行商标法规,向该国主管机构提交注册请求,以获得在立陶宛境内独占使用特定商业标识的法律权利。该过程遵循立陶宛共和国商标法及欧盟相关知识产权协定的双重规范体系,既保障申请人在立陶宛本国市场的专有权,亦可通过欧盟体系拓展保护范围。

       申请主体与标志类型涵盖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可注册文字、图形、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及声音等非传统商标。值得注意的是,立陶宛采用"在先申请"原则,同时兼顾欧盟商标的跨境效力,申请人需结合市场策略选择国家注册或欧盟统一商标注册路径。

       核心流程包含商标检索、申请提交、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公示与注册颁证六大阶段。整个流程约需12至18个月,若遇异议程序则可能延长。成功注册后商标保护期为10年,且可无限续展。

       战略价值体现在立陶宛作为波罗的海区域重要经济体,其商标注册不仅是本土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更是企业进军欧盟北部市场的重要知识产权布局。尤其对跨境电商、高新技术产业及传统制造业而言,提前完成商标注册能有效防范侵权风险并提升品牌溢价能力。

详细释义:

       法律体系框架

       立陶宛商标保护体系以《立陶宛共和国商标法》为核心法律基础,同时遵循《欧盟商标条例》和《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的相关规定。该国自2004年加入欧盟后,实现了国内法与欧盟知识产权指令的全面对接。申请人可通过立陶宛国家专利局进行国内注册,亦可直接向欧盟知识产权局申请欧盟商标,后者在立陶宛全境自动生效。值得注意的是,立陶宛还参与马德里协定书体系,允许通过国际注册指定立陶宛为保护国。

       申请资格与可注册要素

       任何依法成立的自然人、法人或商业组织均具备申请资格,无需提供立陶宛居住或营业证明。可注册标志除传统文字、图形外,还明确包含立体形状、颜色组合、声音标志、全息图及动态标志等非传统类型。对于气味标志,虽未被明确排除,但因表示方式困难实践中极少获准注册。特别规定要求商标需具备显著特征,不得与公共利益冲突或误导消费者,地理名称仅在特定条件下可注册。

       审查流程详解

       正式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形式审查在提交申请后1个月内进行,主要核查文件完整性、分类准确性及费用缴纳情况。实质审查则着重分析商标的可注册性,包括显著性判断、禁止条款符合性以及在先权利冲突检索。审查员会检索立陶宛国家商标数据库、欧盟商标数据库及部分国际注册记录。若发现驳回理由,将发出官方通知书给予申请人2个月答辩期。

       公告与异议程序

       通过审查的商标将在官方公报公示3个月。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基于相对理由或绝对理由提出异议,异议需具体说明理由并提交证据材料。异议程序采用书面审理为主,必要时可举行听证会。若异议成立,申请人可修改商品服务清单或提交使用证据进行抗辩。双方达不成和解时,由专利局评审委员会作出行政裁定。

       注册效力与维持机制

       成功注册的商标自申请日起获得保护,有效期为10年。权利人享有专用权、禁止权及许可权三项核心权利,可对侵权商品采取边境扣押措施。维持商标有效需每10年续展一次,并满足实际使用要求。根据立陶宛商标法第39条,注册后连续5年未在立陶宛境内真实使用,可能面临撤销风险。使用证据包括带有商标的商品销售记录、广告宣传材料及许可使用备案文件等。

       跨境保护特别安排

       基于立陶宛参与的《巴黎公约》和《商标法新加坡条约》,申请人享有6个月的优先权期限。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立陶宛的国际注册,需经过国家专利局的实质性审查,审查标准与直接申请完全一致。对于欧盟法院作出的商标判决,立陶宛司法系统给予承认与执行,这种双重保护机制为权利人提供了灵活的维权选择。

       常见风险与应对策略

       申请过程中最常见的风险包括缺乏显著性、与在先权利冲突以及商品描述不规范。建议申请前进行全面检索,尤其注意立陶宛本土已注册的商标和正在申请的商标。对于非传统商标,应提前准备符合要求的表示样本。遇到官方驳回时,可通过提交使用获得显著性的证据、限制商品范围或获得在先权利人同意函等方式克服驳回。近年来立陶宛专利局加大了对恶意申请的审查力度,申请需提供真实使用意图的证明文件。

2025-12-05
火81人看过
毛里求斯商标申请
基本释义:

       概念定义

       毛里求斯商标申请是指在毛里求斯共和国境内通过法定程序向知识产权局提交注册请求,以获得特定标志在商品或服务上的专有使用权的法律行为。该国商标制度采用"先申请"原则,即商标权授予最先提交有效申请的申请人。

       法律依据

       该流程主要遵循二零零二年颁布的《工业产权法》及其后续修订条款,同时参照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相关协定。法律明确规定可注册要素包括文字、图形、颜色组合、三维标志等具有显著特征的视觉标识。

       保护范围

       成功注册的商标将在毛里求斯全境享有十年保护期,期满后可无限次续展。注册商标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并能通过海关备案制度阻截侵权商品进出口。

       申请主体

       任何依法设立的企业、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均可提交申请,外国申请人须通过当地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毛里求斯采用国际分类体系,申请人需按尼斯分类第四十五个类别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

详细释义:

       制度框架特征

       毛里求斯商标保护体系融合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特点,实行注册取得原则与使用抗辩制度并行的双轨制。知识产权局作为主管机构负责审查注册申请,而商标异议案件则由最高法院商事法庭专属管辖。值得注意的是,该国虽非马德里协定缔约国,但承认基于巴黎公约的优先权主张,允许申请人在首次申请后六个月内主张优先权。

       申请资质要求

       申请主体资格涵盖自然人、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不受国籍或营业所所在地限制。但非居民申请人必须委托在毛里求斯专利师协会注册的执业代理机构办理。对于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使用管理规章,且证明商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监督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法定资质。

       可注册标志类型

       法律保护的可视化标志包括传统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以及非传统的声音商标、全息图商标和位置商标。三维标志注册需证明已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颜色组合商标则要求提交色码编号和使用说明。特别规定禁止将国徽、国际组织标志等元素作为商标组成部分。

       审查标准细则

       审查包含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两个阶段。形式审查主要核查申请文件完备性和分类准确性,通常在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实质审查则着重评估商标的显著特征、是否违反禁用条款以及是否存在在先权利冲突。审查员有权要求申请人限期内补充证据或说明商标的衍生含义。

       

       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将在知识产权公报上公告,异议期自公告日起持续三个月。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基于相对理由或绝对理由提出异议,相对理由主要包括商标近似性和商品类似性判断,绝对理由则涉及缺乏显著性或违反公共秩序等情形。异议裁定程序采用书面审理与听证相结合的方式。

       权利维持机制

       商标注册后需在第五至六年期间提交使用声明,否则可能面临撤销风险。续展申请应在保护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提出,另有六个月宽展期但需缴纳额外罚金。值得注意的是,毛里求斯实行使用义务制度,连续五年无正当理由未使用的注册商标可能被申请撤销。

       侵权救济途径

       权利人可通过民事诉讼申请禁令救济、损害赔偿和侵权物品销毁。刑事救济则针对故意假冒行为,可处以监禁或相当于货物价值五倍的罚金。海关保护措施允许权利人在立案后四十八小时内申请扣留涉嫌侵权货物,但需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的担保金。

       国际协调保护

       作为非洲联盟成员国,毛里求斯参与非洲地区知识产权体系协调工作,注册的商标可在十五个非洲法语国家获得延伸保护。同时依托与印度、法国等国家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为外国商标权人提供国民待遇保护。近年来还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建设实现了全流程在线办理,显著提升审查效率。

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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