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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宁申请商标

贝宁申请商标

2025-12-06 00:22:07 火84人看过
基本释义

       贝宁商标注册概述

       贝宁共和国位于西非地区,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家之一。在该国进行商标权利确认,需遵循特定的法律制度与申请流程。商标保护对象包括文字、图形、颜色组合等具有显著特征的商业标识,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与经营者合法权益。

       法律体系特征

       贝宁商标制度主要依托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统一框架运行。该体系采用区域性注册机制,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在全部成员国境内生效。这种集中化处理模式显著简化了传统跨国注册的复杂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了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途径。

       申请流程要点

       完整申请流程包含形式审查、实质审查与公告异议三个阶段。申请人需准备商标图样、商品服务清单等基本材料,通过指定代理机构向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总部提交申请。审查通过后进入公告期,若无第三方异议即可获颁注册证书。

       权利维护机制

       成功注册的商标享有十年保护期,期满可续展。权利人对侵权行为可采取行政投诉或司法诉讼等救济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区域性注册体系下产生的权利冲突,需依据组织统一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处理。

       实务操作建议

       建议申请前进行全面的商标检索,评估注册风险。选择商品服务分类时需结合当地市场特点,必要时咨询专业知识产权顾问。妥善保管使用证据,为可能的异议程序或续展申请提供支持材料。

详细释义

       贝宁商标法律渊源探析

       贝宁共和国作为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创始成员国,其商标保护体系完全融入该区域性组织框架。一九七七年签订的《班吉协定》构成法律基石,二零一五年修订版进一步强化数字化管理手段。这种制度设计使申请人通过单一程序就能在十七个法语非洲国家同步获得保护,显著区别于逐国申请的传统模式。

       申请资格与准备材料详解

       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提出申请。境外申请人必须委托当地注册代理人办理。基础材料包括:采用组织指定格式的申请书、清晰商标图样、申请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特别要注意的是,商品服务描述必须按照组织分类表进行规范表述,跨类别申请需分别提交。

       审查标准与特殊情况处理

       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形式审查重点关注申请文件完整性,通常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实质审查则涉及商标显著性、禁用条款等实质性要件。对于含有地理标志、名人肖像等特殊元素的商标,审查员会要求补充证明材料。若发现与在先权利冲突,审查意见书将详细列明异议点。

       公告期法律效力分析

       通过审查的商标将在组织官方公报公示六个月。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基于绝对理由或相对理由提出异议。异议程序采用书面审理模式,双方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若公告期满无异议,组织将自动签发注册证书,保护期追溯至申请日起算。

       权利行使与限制条款

       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许可权和转让权。但权利行使受限于诚实信用原则,连续五年未实际使用的商标可能被申请撤销。组织采用先注册原则,但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可通过异议程序或无效宣告获得保护。平行进口问题需结合各成员国国内法具体分析。

       维权途径与证据固定

       发现侵权行为时,权利人可向成员国海关申请边境保护措施,或向当地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组织内设的仲裁中心提供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证据收集方面,建议公证保存商品样品、销售票据等材料。电子证据需符合组织规定的数字认证标准。

       续展流程与权利变更

       保护期满前六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另设六个月。权利变更如转让、许可备案等,均需向组织总部提交登记申请。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商标转让若涉及多个成员国业务,需明确约定领土范围,避免法律适用冲突。

       战略布局建议

       建议企业结合产品出口计划、竞争对手布局等因素制定注册策略。对于重要商标可考虑防御性注册,即在不使用的类别提前占位。定期监测官方公报,及时发现潜在冲突申请。建立商标使用档案库,系统保存宣传资料、销售合同等使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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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维申请商标
基本释义:

       在非洲东南部内陆国家马拉维开展商业活动时,企业或个人需要通过官方途径获取商标专用权的法律程序被称为马拉维商标申请。这一过程由马拉维共和国注册总署下设的工业产权局统一管理,依据的法律基础为该国现行商标法案及其配套实施细则。申请主体主要包括本土企业、外国公司以及自然人,可注册的商标类型涵盖文字标识、图形设计、字母组合、数字符号、立体结构、颜色搭配及上述元素的复合形式。

       申请流程核心环节

       申请人需向工业产权局提交包含商标图样、指定商品服务类别、申请人信息等要素的书面请求。审查人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重点核查文件合规性、商标显著性和是否存在在先权利冲突。通过审查的商标将进入公告期,任何利害关系人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若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申请人缴纳注册费后即可获颁商标证书,获得自申请日起算的十年专用权,且可无限续展。

       战略价值与注意事项

       成功注册的商标不仅能在马拉全境获得法律保护,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近似标识,还可作为资产进行许可转让或质押融资。由于马拉维采用先申请原则,建议市场主体尽早提交申请并开展前期检索。另需注意,该国虽未加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但承认巴黎公约优先权原则,为外国申请人提供了便利通道。

详细释义:

       位于非洲东南部的马拉维共和国,其商标管理制度建立在现代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之上,为国内外市场主体提供品牌保护机制。商标申请作为商业权益保障的重要环节,需严格遵循马拉维注册总署工业产权局制定的规范流程。该国商标法律体系主要借鉴英美法系传统,同时结合非洲地区合作组织相关协议要求,形成独具特色的保护模式。

       法律依据与主管机构

       现行商标管理核心法律为二零一八年修订的商标法案及其二零一九年颁布的实施条例。这些法规明确规定了商标注册条件、审查标准、异议程序及侵权救济措施。工业产权局作为具体执行机构,设有商标申请处、审查科、公告登记处等专业部门,全面负责商标申请的受理、审查、注册和档案管理工作。该机构同时承担商标政策的宣传推广职能,定期发布审查指南与典型案例。

       申请资格与注册范围

       任何在马拉维境内从事商业活动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均具备申请资格,境外申请人须通过当地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可注册标志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显著特征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以及上述元素的组合。根据国际尼斯分类体系,申请人需明确指定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马拉维采用第十一版分类标准,接受全四十五类商品服务项目申报。

       审查程序具体阶段

       形式审查阶段主要核查申请文件完整性,包括申请书填写规范、商标图样清晰度、委托书公证认证手续等。实质审查阶段重点关注商标是否违反禁用条款、是否具备显著特征、是否与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构成冲突。审查周期通常为六至九个月,若发现驳回事由,官方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可在三个月内提交答复或修改申请。

       公告异议与权利取得

       通过审查的商标将刊登在官方商标公告上,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异议期。任何认为该商标注册损害自身权益的主体均可提交异议申请,异议双方可提供证据材料并进行多轮答辩。若无异议或异议裁决支持注册,申请人需在接到注册通知后两个月内缴纳首期注册费,随后获得由注册总署签发的商标注册证书。商标专用权自申请日起算,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可申请续展。

       跨境保护特别机制

       虽然马拉维尚未加入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但作为巴黎公约成员国,允许外国申请人基于原属国基础申请享受六个月优先权。同时作为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有权根据班吉协定拓展商标保护范围。对于已在英国注册的商标,可根据历史延续协议申请快速注册通道,这项特殊安排源于两国历史上的法律传承关系。

       维权与运用策略

       注册商标权利人可对未经许可在相同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近似商标的行为提起侵权诉讼,也可向海关申请备案保护以拦截侵权货物。值得注意的是,马拉维法律要求注册后五年内必须投入商业使用,否则可能面临撤销风险。商标资产可通过签订许可协议授权他人使用,也可依法办理转让或质押登记。建议权利人定期监测官方公告,及时发现可能冲突的申请并采取应对措施。

       实践建议与常见问题

       申请前务必进行全面的商标检索,包括官方注册数据库和当地市场使用情况调查。选择商标时应避免使用描述性词汇、地理名称及常见姓氏,建议创设具有较强显著性的标识。对于中文商标,需同时考虑当地语言环境的认知效果,必要时可搭配图形元素或本地化译名。由于审查标准存在一定主观性,建议委托熟悉当地实践的代理机构处理申请事宜,以便有效应对审查意见和潜在异议程序。

2025-12-05
火92人看过
保加利亚申请商标
基本释义:

       保加利亚商标注册是指在保加利亚共和国境内通过法定程序获取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该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商标保护体系同时遵循本国法律与欧盟区域规范,为企业提供了多层级的品牌保护方案。

       法律依据

       该流程主要受《保加利亚商标和地理标志法》规制,同时符合欧盟商标条例框架。申请人可通过国家途径直接向保加利亚专利局提交注册申请,或通过欧盟商标体系在保加利亚自动获得保护。

       申请主体资格

       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商业团体均具备申请资格,无需当地营业地址。外国申请人须委托保加利亚境内持牌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保护原则

       采用"先申请"原则,兼顾使用优先例外情况。注册商标可获得十年保护期,期满后可无限次续展。受保护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侵权阻止权和许可转让权。

       审查体系

       专利局实行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双重标准。审查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文件规范性、商标显著性及与现有商标的冲突性。通过审查的商标将进入公告期接受第三方异议。

详细释义:

       在东南欧市场战略布局中,保加利亚商标注册构成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环节。这个位于巴尔干半岛的国家凭借欧盟成员身份,建立起兼具本国特色与区域协同的商标保护机制,为海外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品牌保护路径。

       法律框架特征

       保加利亚商标保护体系采用双轨并行模式。国内层面以《商标和地理标志法》为核心法律依据,国际层面则遵循《巴黎公约》《马德里议定书》等国际条约。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欧盟知识产权局注册的欧盟商标在保加利亚自动生效,这种机制为申请人提供了跨域保护的便利选择。法律体系明确禁止注册缺乏显著特征的标识、通用名称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标记,同时规定葡萄酒、烈酒等特殊商品的地理标志享受额外保护。

       申请资质规范

       申请主体范围涵盖自然人、法人实体及商业合伙组织,对申请人的国籍或营业地不作限制。非欧盟居民申请人必须通过保加利亚注册的商标代理人提交申请,此项规定旨在确保法律程序的专业性和规范性。申请所需文件包括经过认证的委托书、商标图样清晰副本以及按照尼斯分类系统确定的商品服务清单。官方语言为保加利亚语,所有外文文件需附经过认证的翻译文本。

       审查程序细则

       专利局的审查流程分为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两个阶段。形式审查重点核查申请文件完整性和格式合规性,通常在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内完成。实质审查则针对商标的可注册性进行深度评估,包括显著特征审查、禁用条款审查以及相对理由审查。审查员会检索现有商标数据库,评估申请商标与在先权利的冲突可能性。若发现驳回事由,申请人享有两个月答辩期,可提交 argumentation 或修改申请内容。

       公告与异议机制

       通过审查的商标将在官方公报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公告。在此期间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基于绝对理由或相对理由提出异议。异议程序采用对抗式审理模式,双方需提交证据材料并进行多轮答辩。若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专利局将颁发注册证书并录入国家商标登记簿。整个流程从申请到注册通常需要八至十四个月,若遇异议程序则可能延长至二十四个月。

       权利效力范围

       成功注册的商标享有十年保护期,自申请日起计算。权利范围覆盖保加利亚全境,包括专属使用权、禁止他人使用相同近似商标的权利以及许可转让权。商标权人可通过海关备案程序阻止侵权商品进出口。值得注意的是,注册商标连续五年未在商业活动中真实使用可能面临撤销风险,此项规定旨在防止商标囤积行为。

       国际注册途径

       申请人可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保加利亚作为保护国,此种方式相比直接国内申请具有管理便捷、成本集约的优势。此外,根据欧盟商标条例注册的欧盟商标在保加利亚自动生效,提供二十七国统一保护。两种国际途径与国内注册形成互补,企业可根据市场策略和预算规划选择最适合的保护方案。

       维权与争议解决

       商标侵权案件可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或刑事举报三种途径解决。保加利亚专利局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部门,法院系统则设有专门知识产权法庭。典型救济措施包括禁令救济、损害赔偿请求和侵权商品销毁令。近年来专利局还推出了在线争议解决平台,显著提升了纠纷处理效率。

2025-12-05
火39人看过
莫桑比克商标申请
基本释义:

       莫桑比克商标申请概述

       在莫桑比克共和国境内,为商品或服务获取法律专属标志的官方登记流程,构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关键环节。该流程由莫桑比克工业产权局全面负责管理与审批,旨在赋予申请人对特定标识在核准类别上的独占使用权,从而有效防范市场混淆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申请制度基本特征

       莫桑比克采用国际上广泛适用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体系,即尼斯分类,对申请注册的商品与服务项目进行系统划分。其商标法律制度主要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即通常情况下,最先提交有效申请的申请人有权获得注册。可注册的标识类型丰富多样,不仅包含常见的文字、图形、字母组合,还涵盖立体标志、颜色组合乃至声音标志等非传统类型,体现了法律体系的包容性与现代性。

       申请流程核心步骤

       完整的商标申请程序始于申请文件的准备与递交,继而进入形式审查阶段,官方将核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范要求。通过形式审查后,申请将进入实质审查环节,审查员会评估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条款,以及是否存在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情形。若审查顺利通过,商标公告将如期发布,允许社会公众在法定异议期内提出异议。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申请人完成相关规费的缴纳后,即可获颁商标注册证书,标志着法律保护正式生效。

       权利效力与维护

       自注册之日起,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权利人享有在十年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的权利,每次续展可延长保护期十年,续展次数不限,为品牌的长期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法律保障。此外,注册商标权人有权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侵权行为采取法律行动,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行政执法部门介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战略价值与意义

       对于意图进入或深耕莫桑比克市场的企业而言,成功完成商标注册不仅是构建品牌资产的基础,更是提升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安全的重要战略部署。它能够有效阻止他人搭便车的行为,确保品牌声誉不受侵害,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铺平道路。因此,充分理解并遵循莫桑比克的商标申请规范,是任何市场主体在该国进行商业布局的明智之举。

详细释义:

       莫桑比克商标法律框架与主管机构解析

       莫桑比克的商标保护体系构建于其国内工业产权立法以及其作为成员国所参与的国际条约基础之上。负责执掌全国商标注册与管理事务的核心机构是莫桑比克工业产权局,该机构隶属于国家经济财政部,承担着申请受理、依法审查、权利核准、登记簿维护以及相关信息公开等多项关键职能。其运作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知识产权授予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与绝对禁止条款

       根据现行法律,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服务同他人的商品与服务区分开来的标志,均具备申请注册的潜在资格。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字名称、姓氏组合、醒目图形、数字符号、字母排列、色彩组合、三维立体形状、声音片段以及上述要素的任意组合。然而,法律亦明确规定了禁止注册的情形,例如:缺乏任何显著特征的通用标志;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违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标志;含有官方标志、检验印记且未经授权的标志;以及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等特点产生误认的标志。

       申请资格与所需文件详单

       具有申请资格的主体范围广泛,涵盖莫桑比克本国公民、依法设立的法人和商业组织,以及在莫桑比克拥有真实有效的工业或商业场所的外国自然人或者法人。若申请人不具备上述条件,则通常需委托莫桑比克境内具有法定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提交申请时必须备齐一系列文件,主要包括:按要求填写的商标注册申请书,清晰展示商标图样的样本,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清单,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若已要求优先权则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以及依法缴纳官方申请费用的凭证。所有非葡萄牙语文件均需附上经过认证的葡萄牙文翻译件。

       审查流程的阶段性深度剖析

       整个审查过程环环相扣,严谨细致。首先是形式审查,工业产权局工作人员会核查申请表格是否填写完整准确,所需文件是否齐全且符合格式要求,费用是否足额缴纳。任何细微的疏漏都可能导致申请日期延后甚至收到补正通知。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是决定商标能否获准注册的核心环节。审查员将运用专业知识和检索工具,独立判断申请商标是否具有内在显著性,是否属于法律明文禁止注册的类型,并全面检索比对现有商标登记记录,评估其与在先申请或已注册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是否构成相同或近似,从而存在引起混淆的可能性。此阶段审查员可能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理由充分的答辩意见。

       公告异议制度与权利最终授予

       一旦申请顺利通过实质审查,其详细信息将被刊登在官方公告上,正式进入为期一定时间的异议期。在此期间,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基于相对理由向工业产权局提出异议,主张该商标的注册会损害其自身合法权益。若无人提出异议或所提异议经审理后不能成立,工业产权局将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申请人需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支付注册费和首期年费,方能最终领取商标注册证,标志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正式确立。

       注册商标的权利内容、期限与续展机制

       商标注册成功后,权利人即享有专有使用权,可以排他性地在核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注册商标,并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近似标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自申请日起计算,为期十年。权利人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此期间内未申请的,还享有为期六个月的宽展期,但需额外缴纳滞纳金。续展申请经核准后,商标专用权可延续十年,且续展次数无限制。

       权利的使用要求与撤销风险

       为维持商标注册的有效性,法律通常设有使用要求。在莫桑比克,注册商标若连续数年无正当理由未在核准的商品或服务上进行真实、公开、商业规模的使用,则可能面临因不使用而被申请撤销的风险。因此,权利人应注意保留使用证据,如标有商标的商品包装、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合同、发票等,以备不时之需。

       侵权救济途径与海关保护措施

       当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可寻求多种法律救济。包括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亦可向行政执法部门举报,请求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此外,权利人还可以将其注册商标向海关总署进行备案,从而借助海关的边境执法力量,对涉嫌侵权的进出口货物采取中止放行、扣押等保护措施,从源头上遏制假冒商品的流通。

       国际条约影响与马德里体系对接

       作为《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国际条约的成员国,莫桑比克为其国民和在莫桑比克有住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指定莫桑比克保护提供了便利通道。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一份国际申请,指定多个马德里体系成员国,从而简化在多国寻求商标保护的程序,降低成本。

       申请策略建议与常见风险提示

       成功在莫桑比克获得商标保护,事前准备至关重要。建议在提交申请前进行全面的商标检索,不仅限于完全相同的商标,还应关注近似的商标,以评估注册风险。精心确定商品和服务项目清单,确保覆盖当前及未来可能涉足的业务范围,但也要避免过于宽泛导致不必要的审查意见或额外费用。对于不熟悉当地法律程序和语言要求的国外申请人而言,聘请经验丰富的本地专业代理机构往往是规避风险、提高成功率的关键选择。常见的风险包括因商标缺乏显著性被驳回、与在先权利冲突、以及因未及时响应官方通知而导致申请被视为放弃等。

2025-12-06
火255人看过
突尼斯申请商标
基本释义:

       在突尼斯共和国境内获取商标专用权的法律程序统称为突尼斯申请商标。该行为需严格遵循突尼斯国家知识产权机构颁布的商标法规,通过递交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及公告异议等环节,最终使商标获得官方注册认证。成功注册的商标将享有十年保护期,期满后可依法续展。

       法律基础

       突尼斯现行商标制度以二零一九年修订的工业产权法为核心框架,同时遵循马德里协定等国际条约义务。商标类型涵盖文字、图形、立体标志及声音商标等多元形态,但需具备显著识别特征方可获准注册。

       申请主体资格

       依法成立的法人实体及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提交申请。境外申请人须委托突尼斯本土执业律师或代理机构办理,且需提供经认证的委托授权文书。

       审查机制特点

       官方审查包含形式要件核验与实质性特征评估双重流程。审查员将检索现有商标数据库,若发现与在先权利冲突或缺乏显著性的情况,会发出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限期答辩。

       权利效力范围

       注册成功的商标效力覆盖突尼斯全境,权利人可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相同近似标识。遭遇侵权时可通过行政投诉或司法诉讼寻求救济,法定赔偿金额最高可达二十万第纳尔。

详细释义:

       制度框架溯源

       突尼斯商标保护体系历经数次重大变革,最新修订的工业产权法于二零一九年正式实施。该法律不仅对接巴黎公约与TRIPS协定国际标准,更引入电子申请系统、声音商标注册等现代化制度。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增设了商标异议复审委员会,为申请人提供更完善的权利救济渠道。

       申请材料规范

       提交申请时应准备经公证的营业执照副本、商标图样电子版、具体商品服务项目清单等基础文件。对于彩色商标需明确声明指定颜色,立体商标则需提交六面视图及立体效果说明。所有外文材料必须附具经突尼斯驻外使领认证的阿语或法语译文。

       审查标准解析

       形式审查重点核查申请文件完整性及分类准确性,通常需时两至三周。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将评估商标显著性、非功能性及公共秩序符合性,特别严格审查涉及宗教符号、国家标志等敏感元素。若发现与在先注册商标构成近似,会援引法律规定发出临时驳回通知。

       公告异议程序

       通过审查的商标将在官方公报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公告。任何利害关系人可在此期间基于绝对理由或相对理由提出异议。异议申请需陈述详细事实并提交证据材料,商标局将组织双方答辩并作出行政裁定。若对裁定不服可向专门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权利维持管理

       商标注册后第五至六年期间需提交使用声明,否则可能面临撤销风险。续展申请应在保护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提出,设有六个月宽展期但需缴纳额外滞纳金。权利人变更、许可备案等事项均需向官方登记方能对抗第三人。

       执法保护实践

       海关备案制度为权利人提供边境保护措施,发现侵权嫌疑货物时可申请扣留。司法保护方面,突尼斯设有专门知识产权刑事法庭,对恶意侵权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民事赔偿计算可采用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或法定赔偿三种方式,法院可根据案情适用惩罚性赔偿。

       国际条约衔接

       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突尼斯的国际注册商标,享有与国内直接申请同等的法律效力。但需注意突尼斯对国际注册续展实行单独审查制度,且要求所有国际注册变更事项必须同步向突尼斯局备案。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在突尼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两者保护机制存在显著差异。

       特色制度说明

       突尼斯承认商标共存协议的法律效力,但需证明不存在消费者混淆可能性。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需额外提交管理规章,其中证明商标注册人必须具有相应检测监督能力。值得注意的是,突尼斯法律规定商标先用权可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但该抗辩仅适用于在先使用已产生一定声誉的情形。

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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