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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利维亚商标宽展

玻利维亚商标宽展

2025-12-02 11:18:19 火340人看过
基本释义

       玻利维亚商标宽展的基本概念

       玻利维亚商标宽展是指在商标专用权期限届满前,权利人依据该国现行商标法规,向主管机关申请延长商标保护期的法定程序。这一机制的核心目的在于为商标权人提供合理的缓冲时间,避免因其疏忽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续展手续而导致专用权丧失。该制度设计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的人性化考量,旨在平衡法律秩序的严格性与权利人实际需求的灵活性。

       法律框架与适用条件

       玻利维亚的商标宽展制度主要受该国知识产权法的规范。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商标注册后的有效保护期为十年,自注册批准之日起计算。权利人可以在保护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此为主要申请期。若错过此期限,法律通常设定了一个额外的宽限期,允许权利人在保护期届满后的一定时间内补办续展手续,但在此宽限期内办理可能需要缴纳额外的迟延规费。

       程序流程与关键环节

       启动商标宽展程序,需向玻利维亚国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交正式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审查机关将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核。整个过程涉及缴费、形式审查、可能的官方通知等环节。权利人需密切关注官方通知,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例如文件补正或权利异议。

       实践意义与战略价值

       成功利用宽展程序维持商标效力,对于企业在玻利维亚市场的持续经营至关重要。它不仅保障了品牌资产的连续性,防止他人抢注,也维系了经过长期投入所建立的品牌声誉与客户忠诚度。因此,将商标宽展纳入企业长远的知识产权管理战略,进行主动规划和监控,是国际市场运营者的必备功课。

详细释义

       玻利维亚商标宽展制度的法律溯源与框架

       玻利维亚的商标宽展制度,深植于其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之中,主要由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所构筑。该制度并非独立存在,而是商标生命周期管理的关键一环,与商标的申请、审查、注册、异议、无效乃至撤销等程序紧密相连,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保护闭环。理解宽展,必须将其置于这一宏观的法律背景下进行。其立法宗旨在于,在确保商标注册簿清洁与稳定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因权利人非恶意疏忽而导致的权益损失,体现了法律对私权的一定程度的宽容与救济。

       宽展申请的具体时限解析

       玻利维亚商标法对宽展申请的时间窗口有明确界定。首要阶段是法定续展期,即商标十年有效期届满之前的十二个月内。在此期间内提交续展申请,属于常规操作,只需缴纳标准续展费用。若权利人未能于此期限内提出申请,则进入法律特别规定的宽展期。这个宽展期通常是在有效期届满之后的一个特定时间段,例如六个月。值得注意的是,在宽展期内提交申请,其法律性质带有一定的补救色彩,因此主管部门除了收取正常的续展费外,还会加收一笔金额不菲的迟延罚金,以作为对权利人未能严格遵守时限的警示。

       申请宽展所需提交的核心文件清单

       办理玻利维亚商标宽展手续,准备齐全且符合要求的文件是成功的基础。必备文件通常包括:经过申请人签署的正式宽展申请书,其中需清晰列明商标注册号、商品或服务类别、权利人准确名称和地址等信息;商标注册证的清晰副本或相关信息摘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认证翻译件;若委托当地代理人办理,则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所有非西班牙语文件均需附上经法定翻译人员认证的西班牙语译文。文件的规范性与准确性直接影响到审查进度,任何瑕疵都可能导致官方发出补正通知,从而延长办理时间。

       官方审查流程与常见处理结果

       玻利维亚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在收到宽展申请及相关费用后,会启动审查程序。审查主要集中于形式层面,即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费用是否足额缴纳。一般情况下,不会对商标本身的可注册性进行重新实质审查。若审查通过,官方将核准续展,并发出核准通知,更新注册记录,商标保护期自原届满日起顺延十年。若审查中发现材料缺失或存在疑问,官方会下发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进行补正或说明。若未能按时响应官方通知,或申请最终被驳回,则商标权将在有效期届满后终止。

       宽展失败的法律后果与替代方案

       一旦宽展申请最终未能获得批准,或者权利人错过了所有申请期限,商标专用权将正式灭失。这意味着该商标不再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第三方均可自由使用或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对于原权利人而言,这不仅意味着品牌资产的直接损失,还可能面临市场混淆、声誉受损等风险。在商标权失效后,若仍希望获得保护,理论上存在重新提交新申请的可能性,但新申请将作为一个全新的案件处理,需再次经过审查、公告等程序,并且无法对抗他人在宽展失败后、新申请前已经善意使用或注册的商标,风险显著增高。

       企业实务操作中的策略建议

       对于在玻利维亚拥有商标资产的企业而言,建立一套完善的商标监管体系至关重要。建议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日历,提前标记所有商标的续展关键日期,并设置多级提醒。鉴于跨国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强烈建议聘请经验丰富的当地知识产权律师或代理机构负责具体事宜,他们能够提供最新的法律动态信息,确保申请文件的专业性,并有效应对官方审查中的各类问题。将商标宽展视为一项战略性工作而非简单的行政事务,才能确保品牌在海外市场的长治久安。

       制度价值与未来展望

       玻利维亚的商标宽展制度,是其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商业环境的具体表现。它为市场主体提供了纠错和弥补的机会,降低了因程序性失误而丧失重要无形资产的风险,有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和国际知识产权标准的演进,预计玻利维亚的商标宽展制度也将继续完善,可能在申请流程电子化、审查标准透明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为权利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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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摩亚商标异议申请
基本释义:

       萨摩亚商标异议申请是指在萨摩亚独立国商标公告期内,相关利益方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注册的法定程序。该程序依据萨摩亚知识产权局颁布的商标法规设立,旨在保障商标注册体系的公平性与合法性,防止可能存在混淆、欺诈或违反法律规定的商标获得注册资格。

       制度定位与法律依据

       萨摩亚的商标异议制度嵌入其商标注册审查流程中,作为社会监督与权利救济的重要环节。提出异议需基于具体法定事由,例如申请商标与现有权利构成冲突、缺乏显著特征或存在恶意申请等情形。

       提起主体与时间要件

       任何认为自身权益可能受损的自然人、企业或组织均可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异议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异议申请书及相应证据,说明理由并缴纳官方费用,否则申请将被视为无效。

       程序价值与实际意义

       该机制不仅为权利人提供事中维权渠道,也有助于优化萨摩亚商标注册质量,减少后续纠纷。通过异议程序,可有效排除不符合规定的商标注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

详细释义:

       法律基础与制度框架

       萨摩亚商标异议程序的核心法律依据为萨摩亚知识产权局颁布的《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该法律体系明确规定了商标注册的公告期限、异议提出时限、审查标准及后续救济机制。在商标申请经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合格后,知识产权局会将该商标公告于官方刊物,公告期通常为两个月,自公告日起算。

       在这一期限内,任何利害关系人如认为公告商标侵犯其已在先注册或使用的商标权利,或认为该商标违反公共秩序、道德规范及相关禁用条款,均可依法提出异议。提出异议不仅是权利,更是一种对商标注册公共监督责任的体现。

       异议申请的法定事由

       异议理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常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与在先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容易引起相关公众混淆;商标缺乏显著特征,无法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商标仅表示商品质量、功能等描述性要素;存在欺骗性或不良社会影响;申请人涉嫌恶意抢注或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等。

       异议人需在申请中明确指出所依据的理由,并提供初步证据,例如在先商标注册证、使用证明、市场影响力材料等。若理由不成立或证据不足,异议可能被驳回。

       异议提出与文件要求

       异议人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书,其中应包含异议人基本信息、被异议商标编号、具体异议理由及请求事项。同时,需附上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书以及支持异议理由的证据材料。所有非英语文件需提供经认证的翻译件。

       提出异议还需缴纳官方规定的费用,未缴费用的申请将被视为未提出。异议提交后,知识产权局将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将副本送达被异议人,要求其限期答辩。

       审查流程与裁决机制

       知识产权局在受理异议后,将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并进行书面审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安排听证程序。审查官将综合双方陈述和证据,依据商标法与相关判例作出裁决。

       裁决结果可能包括全部支持异议、部分支持异议或驳回异议。若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将不予注册;若异议不成立,则该商标将继续进入注册程序。双方如对裁决结果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或指定复审机构提出上诉。

       战略意义与实务建议

       对企业或个人而言,适时提出商标异议是维护品牌权益的重要手段。尤其在国际贸易背景下,萨摩亚作为具有一定注册热度的地区,及时监测商标公告并采取异议措施能有效防范权利冲突和市场混淆。

       实务操作中,建议潜在异议人提前进行商标监测,保留完整使用证据,并在异议期内迅速行动。由于程序具有较强专业性,多数申请人会选择委托当地具备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处理,以提高成功率并规避程序风险。

       与其他程序的衔接关系

       商标异议程序与无效宣告、撤销程序共同构成萨摩亚商标权利的救济与纠错体系。异议针对尚未注册的商标,而无效和撤销针对已注册商标。异议不成立并不妨碍后续基于新证据提出无效请求,但异议阶段已认定的事实可能对后续程序产生约束力。

       了解这些程序的差异与联系,有助于权利人制定更为全面和长期的商标保护策略,在萨摩亚乃至全球范围内构建稳健的知识产权布局。

2025-12-01
火304人看过
荷兰商标无效宣告
基本释义:

       荷兰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在荷兰境内,针对已注册商标提起的法律程序,旨在通过法定理由撤销该商标的注册效力。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维护商标体系的纯净性与公平性,防止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商标持续享有专有权利。

       法律依据与提起主体荷兰商标无效宣告主要依据《比荷卢知识产权公约》及欧盟相关商标法规。任何利益相关方,包括竞争者、消费者团体或检察机关,均可在商标注册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若商标存在绝对无效事由,如缺乏显著性或违反公序良俗,相关请求不受时间限制;而基于相对事由的请求,如侵犯在先权利,需在五年内提出。

       常见宣告理由主要包括商标注册时存在恶意、与在先权利冲突、商标沦为通用名称或缺乏实际使用等。其中,恶意注册是常见情形,例如申请人明知他人未注册商标已在市场使用却抢先注册。

       程序与效力无效宣告需向荷兰专利局或比荷卢知识产权局提交书面申请,并附证据材料。审查通过后,被宣告无效的商标视为自始无效,其权利溯及至注册之日消灭。但为保障交易安全,无效前已达成的善意商业协议可能部分豁免责任。

       制度价值该机制通过纠错功能平衡商标权人与社会公共利益,既保护在先权利人权益,又遏制权利滥用,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对于跨国企业而言,理解这一制度对维护欧洲市场商标战略至关重要。

详细释义:

       制度框架与法律渊源荷兰商标无效宣告制度植根于区域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由于荷兰与比利时、卢森堡共同组成比荷卢经济联盟,其商标制度统一由《比荷卢知识产权公约》规范,同时遵循欧盟《商标指令》和《欧盟商标条例》的基本原则。该程序并非行政处罚,而是典型的民事确权诉讼,由专门知识产权法庭或比荷卢知识产权局管辖。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欧盟商标的无效宣告需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出,而纯荷兰国内商标则适用比荷卢体系。

       无效宣告的双轨事由宣告理由分为绝对事由与相对事由两类。绝对事由涉及公共利益,包括商标缺乏任何显著性特征(如纯粹描述商品功能的标志)、仅由商品自身性质决定的形状构成、或违背公共秩序与道德风尚。此类事由可由任何主体随时提出,无时间限制。相对事则关乎私人权益冲突,例如与在先注册商标、未注册驰名商标、著作权或企业名称权相冲突。对于相对事由,法律设定了五年除斥期间,自商标注册公告日起算,但恶意注册不受此限。

       特殊情形:恶意注册的认定荷兰司法实践对恶意注册采取严格标准。典型情形包括:申请人明知第三人在业务往来中计划使用该商标却抢先注册;通过雇佣关系获知他人未公开商标创意并盗用;或大规模注册他人已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以索要赎金。2019年海牙法院判例进一步明确,若申请人提交虚假使用声明或虚构优先权文件,亦构成恶意。

       程序流程与证据规则申请人需提交载明事实理由的申请书,并附送商标注册证书、在先权利证明及使用证据等。比荷卢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后启动形式审查,若材料齐全则通知商标权人答辩。双方可提交书面陈述并进行两轮证据交换,必要时举行口头听证。关键证据包括市场调查报告(证明商标显著性)、销售数据(证明使用范围)及通信记录(证明恶意)。若商标注册未满五年,权利人可通过提交真实使用证据抗辩。

       效力范围与后续影响无效宣告裁定生效后,该商标在法律上视为从未存在过。但为维护交易稳定性,裁定前已履行完毕的商标许可合同或侵权判决一般不溯及既往。对于正在进行的侵权诉讼,被告可凭无效裁定申请中止审理。若无效理由仅涉及部分商品或服务,则采用部分无效原则,保留其余项目的注册效力。

       战略应用与风险防范企业常运用无效宣告作为市场竞争工具。例如,新进入者可通过宣告老商标无效清除市场障碍(若该商标连续五年未使用);在先权利人则借此打击抢注行为。风险防范方面,建议企业在注册前开展全面商标检索,保留使用证据链,并定期监测公告商标以防冲突。对于已收到无效宣告通知的商标权人,可选择通过限制商品范围或获得在先权利人谅解达成和解。

       典型案例与趋势演变2021年阿姆斯特丹法院审理的“Windmill Chocolade”案中,原告因未能在五年内对相似商标提出异议而败诉,凸显了时限的重要性。当前趋势显示,荷兰法院愈加重视商标实际使用情况,对未使用商标的无效宣告支持率显著上升。同时,针对绿色环保标志等新型商标的无效争议也逐渐增多,反映出台法实践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适配。

2025-12-01
火80人看过
匈牙利商标许可备案
基本释义:

       核心概念界定

       匈牙利商标许可备案,是指在匈牙利境内,商标所有权人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他人行使,并将这一许可法律关系向匈牙利知识产权局进行官方登记的行为。该制度是商标权流转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官方公示,明确许可双方的权利义务边界,保障交易安全,并产生对抗第三方的法律效力。

       制度设立初衷

       该备案机制的核心目的,在于构建一个透明、可信的商标许可信息公示平台。未经备案的商标许可协议,其效力通常仅局限于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双方之间。一旦完成官方备案,该许可关系即获得公示公信力,能够有效防止商标所有权人将同一商标重复许可给多个主体,从而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经营活动的稳定性。

       关键法律效果

       完成备案程序后,最主要的法律效果是确立了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使用权受到法律充分保护。若第三方侵犯该注册商标权,被许可人有权依据备案记录,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侵权诉讼,主张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此外,备案信息也是消费者和市场参与者判断商品或服务来源的重要依据,有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实践应用价值

       对于寻求进入匈牙利市场的企业而言,无论是作为许可方还是被许可方,办理此项备案都是规避法律风险、确保品牌合作项目顺利推进的关键步骤。它不仅是履行许可合同的重要一环,更是企业进行品牌战略布局和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对企业的国际化运营具有深远影响。

详细释义:

       法律体系与性质定位

       匈牙利商标许可备案制度,深深植根于其本国《商标法》以及一系列相关的知识产权法令框架之内。该制度在法律上被定性为一种对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这意味着,商标许可合同本身自许可人与被许可人达成合意之日起,即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备案并非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然而,如若未能完成此项备案程序,该许可关系则无法产生对抗善意第三方的法律效果。这种制度设计巧妙地在尊重契约自由与维护交易安全之间取得了平衡。

       备案程序的法定流程

       启动备案程序,通常需要由商标所有权人,或者经由所有权人明确授权的被许可人,向匈牙利知识产权局提交法定申请。提交的核心文件包括一份内容详实、格式规范的备案申请书、许可协议的关键条款摘要或协议全文副本,以及依法缴纳规定费用的证明。申请材料中必须清晰载明许可双方的全称及详细地址、被许可商标的注册号、许可使用的具体商品或服务类别、许可使用的明确地域范围、许可的起止时间,以及许可的性质是独占性许可、排他性许可还是普通许可。匈牙利知识产权局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核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一般并不对许可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实质性评审。

       备案的多重法律效力分析

       完成备案所产生的法律效力是多层次且深刻的。首先,它赋予了被许可人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在发生商标侵权纠纷时,备案的被许可人,特别是独占许可中的被许可人,有权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而无须必须依赖商标所有权人的参与。其次,备案构成了对所有潜在市场参与者的正式通知,任何第三方在此之后与商标所有权人达成的关于同一商标的交易,均不得损害已备案被许可人的权利。最后,备案记录是证明商标在商业中持续使用的有力证据,这在后续可能发生的商标撤销程序中,对于维持商标注册的有效性至关重要。

       策略考量与潜在风险提示

       从策略角度审视,及时进行备案对被许可人而言是一种至关重要的风险防控措施。它可以彻底杜绝商标所有权人“一权多授”的道德风险,稳固被许可人的市场地位。对于许可方来说,虽然备案使其权利受到一定约束,但此举也向市场展示了其知识产权的管理规范性与商业合作的诚信度,有助于提升品牌价值。需要警惕的风险在于,如果备案信息与许可合同的实际约定存在重大出入,或者备案后合同关系发生变更乃至终止而未及时办理变更或注销备案,则可能导致法律状态混乱,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操作实践中的要点与建议

       在实际操作层面,建议企业在签署许可协议前,务必对对方商标的权利状态进行尽职调查,确认其有效性和稳定性。在协议中,应明确约定由哪一方主体负责办理备案手续、承担相关费用,以及如何处理备案后可能出现的协议变更情况。鉴于匈牙利法律程序的专业性和语言要求,委托当地精通知识产权事务的专业律师或代理机构处理备案申请,是确保流程顺畅、避免程序瑕疵最为稳妥和高效的选择。此举不仅能保障备案的成功率,也能为企业在匈牙利的整体知识产权布局打下坚实基础。

2025-12-02
火268人看过
莱索托商标宽展
基本释义:

       概念定义

       莱索托商标宽展是指在莱索托王国境内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届满前,权利人依法申请延长商标保护期限的特殊行政程序。该制度源于莱索托《工业产权法》及相关国际条约的约束,旨在为商标持有人提供必要的法律缓冲期,避免因疏忽导致商标权利失效。

       适用情形

       该程序主要适用于两类情况:其一是商标注册后首个十年保护期届满前的续展宽展,其二是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办理续展的补救性宽展。莱索托法律规定了严格的申请时间窗口,通常要求在权利届满前六个月内提交申请,特殊情况下可额外获得宽限期。

       核心价值

       通过商标宽展机制,企业能够维持在该国市场的品牌识别度和法律保护连续性。尤其对已投入大量资源建立品牌认知的跨国企业而言,该程序有效防范了因程序性疏忽导致的品牌价值流失风险。据统计,莱索托商标局近年受理的宽展申请中,约七成涉及日用消费品和纺织业商标。

       地域特性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莱索托同时属于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国,商标权利人可通过区域体系或国际体系指定莱索托的延伸保护,其宽展规则需同时符合国内法与国际协定要求,形成独具特色的双重法律框架。

详细释义:

       法律基础与沿革

       莱索托商标宽展制度的法律根基可追溯至2010年颁布的《工业产权法》第28条及其后续修订案。该法明确将商标保护期限规定为自申请日起十年,并赋予权利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延展的权利。2012年莱索托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后,其宽展程序开始与国际体系接轨,要求申请人同时遵守国内程序和国际局的规定流程。值得注意的是,莱索托司法部于2018年发布的《商标审查指南》进一步细化了宽展申请的审查标准,特别强调了使用声明材料的提交规范。

       程序机制详解

       标准宽展程序包含三个关键阶段:首先是申请准备期,权利人需在商标到期前六个月内向莱索托公司和知识产权登记局(CIPA)提交专用表格TM8,附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商标使用证据。其次是审查期,审查官将核实申请材料完整性、权利归属状态以及是否存在第三方异议。最后是核准公告期,通过审查的宽展申请将在政府公报上公示,自公告日起三个月内任何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异议。若无人异议,登记局将颁发新的商标注册证书,保护期自原期限届满次日起重新计算十年。

       特殊情形处理

       针对因战争、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导致的逾期申请,申请人可依据《工业产权法》第31条申请恢复权利。该程序要求提交经领事认证的证明文件及补充说明,并缴纳相当于标准规费一点五倍的罚金。值得注意的是,莱索托采用"诚意原则"审理此类申请,若发现申请人存在故意拖延或恶意占有行为,即使提供形式完整的证明文件也可能被驳回。

       区域体系衔接

       通过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注册的商标,其指定莱索托的宽展程序需遵循《班珠尔议定书》特别规定。申请人需向ARIPO秘书处提交统一格式的宽展请求,由秘书处同步通知莱索托国家局。这种机制下存在独特的"双重审查"程序:ARIPO秘书处负责形式审查,莱索托国家局则进行实质审查。若莱索托当局在收到通知后十二个月内未提出驳回意见,即视为同意宽展申请。这种安排既保持了成员国司法独立性,又提高了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效率。

       实务操作要点

       经验表明,成功办理宽展的关键在于准确把握三个核心要素:首先是时间节点管理,建议在保护期满前八个月启动准备程序,预留至少两个月处理可能出现的补正要求。其次是使用证据收集,莱索托要求提供近三年内在该国市场的商标使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海关报关单、广告宣传材料等,所有外文材料需附具经认证的英文译文。最后是费用规划,除基本规费外,申请人需预算可能的第三方监测服务费,以及应对异议程序的额外法律费用。根据莱索托登记局2022年公布的数据,及时办理宽展的总成本通常仅为重新注册费用的百分之四十。

       典型案例分析

       2021年某中国纺织企业的宽展申请案具有典型参考价值。该企业因疫情导致国际汇款延迟,在保护期满后第三十七天才提交申请。经办律师援引《工业产权法》紧急条款,同时提交了银行汇兑受阻证明、中国贸促会出具的事实性证明书以及莱索托进口商提供的市场流通证明,最终成功获得宽展许可。此案凸显了莱索托行政机关对实际情况的考量灵活性,同时也警示跨国企业必须建立商标监管预警机制。

       战略意义展望

       随着莱索托加入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AfCFTA),其商标宽展制度被赋予新的战略价值。通过维持商标权利连续性,企业不仅能巩固在当地市场的地位,更可获得辐射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十五国的贸易便利。专家建议投资者将商标宽展纳入非洲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整体规划,利用莱索托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英语司法环境,构建通往非洲英语区与法语区的双通道品牌保护枢纽。

2025-12-02
火300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