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丝路商标 > 专题索引 > m专题 > 专题详情
马里商标异议申请

马里商标异议申请

2025-12-01 11:00:42 火97人看过
基本释义

       马里商标异议申请是指在马里共和国境内,针对已公告的注册商标初步审定结果,相关利益方认为该商标注册侵犯自身权益或违反法律规定时,向马里知识产权主管机关提出的正式反对程序。该程序依据马里本国商标法规及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相关条约框架实施,是商标注册流程中的重要救济途径。

       法律依据与时效性

       异议申请需严格遵循法定时效,通常自商标公告之日起算,申请人须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提交书面申请。若超期未提出,公告商标将可能获准注册。马里商标异议制度既保障先权利人权益,也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申请主体与理由

       提出异议的主体包括商标权人、利害关系人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常见异议理由包括商标与现有权利冲突、缺乏显著特征、涉嫌恶意注册或违反公序良俗等。异议人需提交相应证据支撑其主张。

       审理机构与结果

       马里知识产权局或指定审查机构负责异议案件的审理。经审查,若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将不予注册;若异议不成立,则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双方对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依法提起复审或司法诉讼。

详细释义

       马里商标异议申请是在马里共和国法律框架下,对处于公告期的拟注册商标提出正式反对的法律行为。该程序扎根于马里本国商标法体系,并受到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相关区域协定的约束与补充,是确保商标注册制度公平、透明的重要环节。通过异议机制,权利人可有效对抗可能造成混淆、误导或权利冲突的商标注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

       制度背景与法律渊源

       马里作为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其商标保护体系兼具国内法与区域法特征。国内层面,马里工业产权法对商标注册、异议及无效等程序作出基本规定;区域层面,则遵循《班吉协定》及其附件关于商标的统一制度。异议程序的设计旨在平衡注册效率与权利保护,既避免冗长的审查周期,又为相关方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济渠道。

       异议提出条件与期限

       异议申请必须在法定异议期内提出,该期限通常自商标官方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具体天数由马里知识产权细则规定,一般不少于三十日。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异议人需具备合法资格,包括在先商标权人、利害关系人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异议请求需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载明异议理由、法律依据及初步证据。

       常见异议事由分类

       异议理由通常分为绝对事由与相对事由两大类。绝对事由涉及商标本身无法注册的缺陷,例如缺乏显著性、仅由功能性形状构成或违反道德及公共秩序等。相对事由则关注权利冲突,如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在先注册或使用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指定商品或服务类似易导致混淆;或者涉嫌恶意抢注、侵犯他人商号权、姓名权等其它在先权利。

       申请文件与证据要求

       一份完整的异议申请应包含异议申请书、异议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书(如通过代理办理)、理由陈述书以及支持性证据。证据材料可能包括在先商标注册证、使用证明、市场知名度材料、相关协议或判决等。证据需具备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非法语文件通常需附经过认证的翻译件。

       审理流程与官方程序

       知识产权局受理异议后,会通知被异议人答辩。双方可能在官方指导下交换书面意见及证据。审查员将基于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安排听证。最终,官方作出异议成立或不予成立的行政裁定,并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整个流程注重书面审理,但也保障双方的陈述与申辩权利。

       异议结果与后续救济

       若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将不予核准注册;若异议不成立,则商标予以注册。任何一方对裁定结果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指定的复审委员会或法院提起上诉或诉讼,寻求进一步司法审查。异议程序所产生的裁定对商标最终 status 具有决定性影响。

       战略意义与实务建议

       商标异议是企业商标保护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监测商标公告、快速响应潜在冲突至关重要。提出异议前应进行充分的法律评估和证据收集,权衡异议成功率与成本。对于被异议方而言,积极答辩、提供有效使用证据或达成共存协议亦是常见应对策略。鉴于马里法律体系的特殊性,建议寻求具备当地经验的律师或代理人的专业支持。

最新文章

相关专题

刚果(金)商标申请
基本释义:

       商标注册概念

       刚果民主共和国商标注册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法定程序在该国境内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行为。该国采用先申请原则,即首个提交合规申请的主体享有优先注册权。商标保护类型包括文字标志、图形设计、声音标识及三维立体标志等多元形式。

       法律体系架构

       该国商标制度以二零一四年颁布的工业产权法为核心法律框架,并由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相关协定作为补充规范。商标专用权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十年,期满后可连续续展,每次续展延长十年保护期。值得注意的是,该国尚未加入马德里国际商标体系,因此须通过单一国家途径办理注册。

       申请流程特征

       注册流程包含形式审查、实质审查与公告异议三大阶段。申请人需向刚果工业产权局提交含有商标图样、商品服务类别及申请人信息的书面材料。审查通过后将刊登于官方公告栏,接受为期三个月的公众异议。若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即可获发注册证书。

       实践注意事项

       因当地司法系统具有大陆法系特征,建议申请前实施完备的商标检索。由于官方语言为法语,所有申请文件均需提供法语译本。另需关注当地特殊规定:商标使用证据需在注册后第五年至第六年间提交,否则可能面临撤销风险。

详细释义:

       法律基础体系

       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商标保护制度建立在多层次法律框架之上。二零一四年颁布的第六号工业产权法构成核心法律依据,该法案明确规范商标的注册条件、权利范围及侵权责任。同时,作为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该国受班吉协定相关条款约束,该协定统一规定成员国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刚果司法体系沿袭比利时大陆法传统,判例虽非法定渊源,但高级法院的判决在实践中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商标权的取得采用注册优先原则,兼顾使用在先情形下的异议权利。根据法规要求,可注册标志需具备显著识别特征,且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风尚。法律明确禁止将国家象征、国际组织标志及官方质量认证标记作为商标要素。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即使未在当地注册,仍可依据巴黎公约主张跨类保护。

       申请主体资格

       依法享有申请权的主体包括在刚果境内经营的自然人、法人实体,以及通过当地代理机构办理的外国申请人。企业联合体可申请集体商标,手工业协会则有权注册证明商标。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经刚果工业部备案的本地律师办理,该规定旨在确保程序合规性并保障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

       申请材料规范

       全套申请文件应包含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需经海牙认证或刚果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商标图样需符合二百一十乘二百一十像素的电子格式要求,黑白申请保护所有颜色变体,彩色申请则限定指定颜色组合。商品服务分类须严格按照尼斯分类第十一版填写,当地对医用制剂、军火等特殊商品实施附加备案要求。

       审查流程细则

       形式审查阶段重点关注文件完整性与格式合规性,通常需时两至三周。实质审查涵盖绝对理由与相对理由审查:绝对理由审查包括显著性、非功能性和合法性判断;相对理由审查则核验与既有注册商标的冲突可能性。审查意见通知书将在受理后四个月内发出,申请人需在六十日内完成答复。

       公告异议程序

       通过审查的商标将刊登于工业产权官方公报,进入为期九十天的异议期。利害关系人可基于优先权利或违反法律规定等事由提出异议。异议程序采用书面审理模式,双方需提交证据材料并进行至少两轮答辩。若异议成立,申请人可向知识产权上诉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该委员会需在六个月内作出终局裁定。

       权利维持要求

       注册成功后,权利人需在注册日起第五至第六年间提交使用声明及相关证据。可接受的证据包括标注商标的商品销售发票、广告宣传材料及进出口报关单等。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未使用可能被申请撤销,正当理由包括政府进口限制、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形。续展申请需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提出,另有六个月宽展期但需缴纳滞纳金。

       权利保护机制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包括相同商品使用相同商标的直接侵权,以及类似商品使用近似商标的间接侵权。海关备案制度提供边境保护措施,权利人可申请扣留涉嫌侵权货物。司法救济途径包括民事诉讼索赔与刑事检举程序,法定赔偿额最高可达侵权所得利润的三倍。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当地法院认可传统部落符号的集体权利,此类争议往往需通过调解方式解决。

       地域实践特色

       由于刚果采用法语为官方语言,所有法律文书必须使用法文版本。当地商业习惯承认口头商标协议的法律效力,但建议通过公证形式强化证据效力。在矿产资源、农产品等优势产业领域,商标审查往往结合行业特点实施特别审查标准。另需注意的是,部分地区仍存在传统酋长领地内的习惯法体系,可能与成文法产生适用冲突,此时需通过专门的法律协调程序解决。

2025-12-05
火336人看过
几内亚比绍商标申请
基本释义:

       几内亚比绍商标申请是指在几内亚比绍共和国境内,依据该国相关法律法规,向主管机关提出商标专用权获得的法律程序。该国作为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其商标保护体系具有区域性特征,既可通过单一国家注册,也可通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体系进行区域性保护。商标类型主要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与集体商标,采用先申请原则保护商标权。

       法律依据

       主要遵循《工业产权法》及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相关协定。商标权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十年,期满后可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同样为十年。几内亚比绍采用国际商品与服务分类体系,申请人需按类别指定保护范围。

       申请主体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可申请,外国申请人须委托当地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材料需包含申请人信息、商标图样、商品服务清单及委托书等文件。审查流程包括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审查通过后予以公告,公告期内可提出异议。

       保护特点

       该国商标制度注重在先权利保护,禁止注册与驰名商标冲突的标记。同时强调商标的实际使用义务,连续五年未使用的商标可能被撤销。通过注册取得的商标权受法律保护,权利人可对侵权行为采取行政或司法救济措施。

详细释义:

       几内亚比绍商标申请体系融合了国内立法与区域性国际公约的双重特征,形成独具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作为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申请人可选择通过国家途径或区域性途径获取商标保护,两种方式在效力范围、流程规范和权利维持方面各有特点。

       法律框架构成

       几内亚比绍商标法律制度以本国《工业产权法》为基础,同时适用《班吉协定》等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框架文件。这些法律规定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原则,兼顾使用在先情形下的公平保护。法律明确禁止注册缺乏显著性的标志、违反公序良俗的标记以及与官方标志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对于葡萄酒和烈性酒地理标志给予特别保护,禁止任何可能产生误导的注册行为。

       申请资格与文件要求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的法人实体均具备申请资格。外国申请人必须通过几内亚比绍政府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申请,并提供经认证的委托授权文件。申请材料需包含用葡萄牙语填写的申请书、清晰的商标图样、按国际分类表列明的商品服务项目清单。主张优先权的申请人,需在申请时提交经认证的基础申请证明文件及其翻译件。

       审查与注册程序

       商标主管机关受理申请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核查文件完整性和基本合规性。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将评估商标的显著性和可注册性,检索是否存在在先冲突权利。审查过程中可能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通过审查的商标将在官方公告上刊登,自公告日起三个月内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提出异议。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将获准注册,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权利维持与使用管理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权利人可在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宽展期为期满后六个月,但需缴纳额外费用。商标注册后连续五年未在几内亚比绍境内真实使用的,可能被申请撤销。使用证据包括标有商标的商品销售记录、广告宣传材料、商业文件等。权利人名称或地址变更时,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确保法律状态的准确性。

       权利保护与争议解决

       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发现侵权行为时,权利人可向行政执法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停止侵权并获得损害赔偿。几内亚比绍司法系统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相关争议。除民事救济外,情节严重的商标侵权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侵权人将面临监禁或罚金等刑事处罚。

       区域体系与国际协调

       通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体系注册的商标在全部成员国自动生效,包括几内亚比绍。该体系实行统一审查制度,一经注册即在十七个非洲国家同时获得保护。几内亚比绍还参与马德里协定书体系,申请人可通过国际注册指定延伸保护至该国。这种多层次保护体系为外国申请人提供了灵活选择,可根据商业布局需求选择最适宜的保护途径。

       实务操作建议

       建议申请前进行全面的商标检索,评估注册风险。选择商品服务项目时应准确具体,避免使用过于宽泛的表述。在审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官方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和答复意见。注册后注意保存使用证据,建立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对于重要商标,可考虑通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体系获得更广泛的区域性保护。

2025-12-05
火252人看过
埃及申请商标
基本释义:

       埃及商标注册概览

       在埃及进行商标注册,是指商业主体或个人依照埃及现行法律框架,向该国主管机构提出申请,以期获得对特定商业标识的独占性使用权。这一过程是品牌在埃及市场确立法律地位并寻求保护的基石。埃及的商标事务主要由埃及贸易工业部下属的商业注册局负责管理,其法律依据核心为二零二一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第六十八号及其后续修订条例。

       注册流程核心环节

       整个申请流程始于一份准备完善的申请文件提交。申请人需明确指定其商标图样、意图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并提交相应的主体资格证明。主管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启动形式审查,检查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规定。通过形式审查后,便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将依据法律标准,评估商标的显著性与可注册性,并检索是否存在在先的冲突权利。

       公告期与权利确立

       一旦商标申请通过实质审查,其详细信息将被刊登在官方公告上,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异议期。在此期间,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基于法定理由对该商标的注册提出异议。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申请人完成规费缴纳后,即可获颁商标注册证书,标志着该商标在埃及境内正式获得法律保护,保护期限通常为自申请日起十年,并可无限续展。

       注册的战略价值

       成功注册的商标不仅是品牌资产的组成部分,更是对抗侵权和仿冒行为的有力武器。它赋予了权利人在相关类别商品或服务上的专用权,并能有效阻止他人在相同或近似类别上使用相同或混淆性相似的标识。对于计划深耕埃及市场的企业而言,提前进行商标布局是构建品牌防御体系、规避潜在法律风险的关键一步。

详细释义:

       埃及商标法律体系与主管机关

       埃及的商标制度构建于一套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之上。其基石是二零二一年颁布的《知识产权保护法》第六十八号,该法律整合并更新了埃及关于商标、专利、工业设计等多项知识产权领域的规范,旨在与国际标准接轨。该法的实施细则为商标注册的具体操作提供了明确指引。负责执行这些法律法规的核心行政机关是埃及贸易工业部下属的商业注册局。该局全面负责商标的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注册以及后续的续展、变更等事务,是商标权利人与国家管理机关互动的主要窗口。

       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与禁忌

       埃及法律对可作为商标注册的标识范围规定得较为宽泛。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产品或服务与他人产品或服务区分开的显著标志,均可能获准注册。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姓名、签名、字母、数字、图形、符号、商品形状、包装外观、颜色组合、声音标志,乃至气味标识。然而,法律也明确列出了禁止注册的情形。例如,缺乏显著特征的标识;仅由在商业中可用于表示商品种类、质量、数量、用途、价值的符号或名称构成的标识;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标识;含有国家标志、国际组织徽记未经授权的标识;以及可能对公众产生欺骗性的标识等。

       申请前的准备工作与策略考量

       在正式提交申请之前,周密的准备工作至关重要。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是进行全面的商标检索。这包括在商业注册局的官方数据库中进行查询,以评估拟申请商标与现有已注册或申请中的商标是否存在冲突,从而初步判断注册风险。此外,进行市场调查,了解相关行业是否存在未注册但已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同样能帮助规避潜在纠纷。确定商标图样后,申请人需依据国际通用的《尼斯分类》第十一版,精确界定其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埃及采用单一类别申请原则,即一份申请仅能覆盖一个类别。选择正确的类别,对于确保保护范围与商业规划相匹配意义重大。

       申请材料的规范与提交

       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符合商业注册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核心文件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书,其中需清晰填写申请人信息;商标图样,通常需要提交电子版和指定尺寸的纸质版;经认证的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详细列明的商品或服务清单。若委托当地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所有非阿拉伯语的文件均需附上经认证的阿拉伯语翻译件。申请提交后,将获得一个申请号和申请日期,此日期在确定权利优先级方面具有关键作用。

       审查阶段的深入解析

       商业注册局对申请的审查分为两个主要阶段。形式审查主要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费用是否缴纳。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审查员将依据法律规定,对商标的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进行评判。绝对理由审查关注商标本身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属于法律禁止注册的情形。相对理由审查则侧重于检索是否存在在先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尤其是在相同或关联商品服务类别上。若审查员发现问题,会发出官方通知,给予申请人限定时间进行答复或修改。若答复未能克服审查意见,申请可能被部分或全部驳回。

       公告期与异议程序的法律内涵

       顺利通过审查的商标申请,将被安排在官方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布,自此进入为期三个月的法定异议期。这一程序旨在赋予社会公众,特别是利害关系人,对可能损害自身权益的商标注册提出反对意见的机会。任何认为该商标注册会侵犯其在先权利的个人或组织,均可在此期间向商业注册局提交异议申请,并陈述理由和提供证据。商标局会将异议副本送达申请人,申请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异议程序可能以书面形式进行,也可能包含听证环节,最终由审查部门作出裁定。若异议成立,商标申请将被驳回;若异议不成立或无人异议,则申请进入核准注册阶段。

       注册核准与权利证书的颁发

       在公告期届满且无异议,或异议经裁定不成立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最后的注册费和公告费。完成缴费后,商业注册局将正式核准该商标的注册,并将其详细信息录入国家商标注册簿,同时向权利人颁发商标注册证书。注册日期通常追溯至申请提交之日。这份证书是商标专用权的法定凭证,标志着权利人自注册日起,在埃及全境内对核准注册的商标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享有独占使用权,并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进行使用。

       商标权的维持、保护与维权途径

       商标注册成功后,并非一劳永逸。权利人负有规范使用商标以及按时办理续展的义务。埃及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权利人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每次续展可延长十年保护期,续展次数不限。若商标连续五年无正当理由未在埃及实际使用,则可能面临被申请撤销的风险。当发现侵权行为时,权利人可通过行政途径或司法途径寻求救济。行政途径主要包括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司法途径则包括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请求禁令、损害赔偿等。在全球化背景下,埃及也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外国申请人亦可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埃及进行商标国际注册。

2025-12-05
火152人看过
柬埔寨商标申请
基本释义:

       柬埔寨商标申请是指企业或个人依照柬埔寨现行商标法律制度,向该国主管知识产权事务的部门提交商标注册请求,以获得在柬埔寨王国境内对该商标的专用权利。这一过程受到《柬埔寨商标法》及相关国际条约的约束,为申请人提供法律层面的品牌保护机制。

       申请基础与法律依据

       柬埔寨商标制度以申请优先为基本原则,兼顾实际使用情形。法律体系主要参照东盟知识产权协作框架,同时承认国际注册途径。申请人可依据国内单申请或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柬埔寨延伸保护。

       主管机构与流程概要

       柬埔寨商务部下属知识产权部门负责商标注册审查。流程涵盖申请提交、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异议和注册颁证等环节。审查周期通常在十二至十八个月之间,有效期为十年并可续展。

       申请材料核心要求

       需提交商标图样、商品服务类别清单、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等文件。非柬埔寨居民须通过当地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图样需清晰展现设计要素,指定颜色需声明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与例外情形

       注册商标权人享有在核准商品服务上独占使用商标的权利,并可对侵权活动采取法律行动。但保护不延及通用名称、功能性形状或违反公序良俗的标志。地理标志和传统知识适用特殊保护规定。

详细释义:

       柬埔寨王国商标注册体系建立在成文法与国际协定双重基础上,为市场主体提供区别商品服务来源的法律工具。该系统既保持大陆法系注册传统,又融合东盟区域一体化特色,形成独具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法律渊源与制度特征

       柬埔寨商标法律体系以二零一五年修订的《商标、商号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核心,辅以实施细则和司法判例。该国同时受《巴黎公约》《马德里协定》等国际条约约束,实行先申请原则兼顾使用事实。制度设计突出跨境保护协同性,承认国际注册效力,设立区域快速确权通道。

       申请主体资格与代理要求

       任何从事商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不受国籍或营业地限制。但境外申请人必须委托在柬埔寨知识产权局备案的本地代理机构办理,此系强制性规定。代理关系需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确认,外国文件需办理领事认证手续。

       可注册标志的法定条件

       能够区分商品服务来源的任何可视性标志均可能注册,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及声音标志。显著性是核心要件,描述性标志需通过使用获得第二含义。禁止注册与官方标志相同、误导公众或违反道德标准的标志。

       分类系统与指定项目

       采用国际商品服务分类第十一版,接受一个申请多类别申报。指定项目需具体明确,不接受全类保护申请。对于新兴服务类别,审查员参照国际实践个案判定。药品、食品等特殊商品需提交准入许可证明。

       审查程序阶段分析

       形式审查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完成,检查文件完整性和格式合规性。实质审查侧重显著性和禁用条款审查,同时核查在先权利冲突。审查意见通知书给予六十天答复期,可提出论证或修改申请。遇驳回可向商务部提起复议申请。

       公告异议与社会监督

       通过审查的商标在官方公报公示九十日,任何利害关系人可基于相对理由提出异议。异议需陈述具体事实并提交证据材料。双方可进行抗辩和和解协商。异议成立将驳回申请,异议不成立则进入注册程序。

       注册效力与权利限制

       自注册日起赋予全国范围内排他性使用权,有效期十年可无限续展。权利涵盖禁止他人使用相同近似标志、追查侵权行为、许可质押等商业运作。但权利行使受先用权、权利用尽和合理使用等限制,平行进口适用区域 exhaustion 原则。

       维护管理与续展机制

       注册后第五至六年需提交使用声明,否则可能被撤销。续展申请需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提出,有六个月宽限期但需缴纳罚金。变更登记、许可备案等事项需及时办理,否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侵权救济与执法途径

       权利人可以采取海关备案、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和刑事举报等多种维权方式。法院可颁发临时禁令、判令损害赔偿和销毁侵权物品。特色制度包括商务部调解程序和省级行政执法队的快速查处机制。

       区域协同与国际保护

       作为东盟知识产权合作组织成员,柬埔寨参与建立区域商标数据库和互认机制。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柬埔寨的国际注册,享有与国内申请同等效力。中国企业在柬投资可依据双边协定享受国民待遇。

2025-12-04
火377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