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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商标异议申请

蒙古商标异议申请

2025-12-02 04:16:06 火151人看过
基本释义

       蒙古商标异议申请是指在蒙古国商标公告期内,相关利益方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注册的法定程序。该程序依据蒙古国《商标法》及相关知识产权条例设立,旨在保障商标注册制度的公平性和合法性,防止可能存在混淆或违反规定的商标获得注册。

       法律依据与受理机构

       蒙古国知识产权局是商标异议的受理和审查机构。提出异议需基于法定理由,例如申请商标与现有商标构成近似、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缺乏显著特征或违反公序良俗等。

       异议提出时限

       异议人必须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的法定异议期内提交申请。该期限通常为三个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逾期则丧失异议权利。

       基本流程与后果

       异议程序包括提交异议申请书、陈述理由及证据,其后知识产权局将通知商标申请人答辩,双方可进一步提供证据和意见。根据审查结果,官方可能驳回商标申请、部分驳回或核准注册。若当事人不服裁定,可寻求司法救济。

详细释义

       蒙古商标异议申请是蒙古国商标注册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救济机制,允许相关利益方在法定时限内,对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以防止不合法或不合理的商标获得注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法律框架与制度背景

       蒙古商标异议制度主要依据蒙古国《商标法》《知识产权法》及相关实施条例。该制度遵循国际通行的商标保护原则,并结合蒙古本地商业实践与法律传统构建。其核心目的在于平衡商标申请人、在先权利人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确保商标注册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异议提出主体与法定理由

       有权提出异议的主体包括商标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及其他相关自然人或法人。常见异议理由涵盖多个方面: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指定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易导致混淆;申请商标侵犯他人已有的著作权、姓名权、商号权等在先权利;商标本身缺乏显著特征,仅为通用名称或直接表示商品质量等特点;商标内容违反道德伦理或社会公共利益。此外,如证明申请人系以欺诈或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亦可作为异议事由。

       异议期限与程序细则

       蒙古法律规定,异议必须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存在延期例外。异议人需向蒙古国知识产权局递交异议申请书,其中须明确列出异议理由、法律依据及支持证据。证据材料可包括在先商标注册证、使用证明、市场混淆实例、公证文件等。官方接收材料后将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则发出受理通知,并转送商标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答辩意见。其后,根据案情需要,知识产权局可能组织双方交换证据或安排听证,最终基于全部材料作出行政裁定。

       审查结果与后续救济

       知识产权局可能作出的裁定包括:异议成立,驳回全部或部分商品服务上的商标注册;异议不成立,核准商标注册;或要求申请人修改商标图样或指定范围。若任何一方不服裁定,可依法向蒙古首都乌兰巴托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司法复审。法院判决为终审决定,当事人必须遵守。

       策略建议与常见问题

       提出异议前,建议异议人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与法律评估,尤其需确认自身是否具备合格主体资格及理由是否充分。证据的组织应注重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非蒙古语文件需提供经认证的翻译件。值得注意的是,蒙古采用先公告后注册的商标制度,因此及时监测官方公告、把握异议时机尤为关键。若异议成功,相关商标不予注册;若未提出异议或异议失败,商标将获准注册,他人仅能通过无效或撤销程序继续争议。

       综上所述,蒙古商标异议申请是维护商标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涉及专业法律知识与程序规则,建议当事人在操作中寻求本地知识产权的专业人士协助,以提高成功率并规避程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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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商标申请
基本释义:

       概念定义

       澳大利亚商标申请是指申请人依据该国现行商标法规,向官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提交法律文书,以获得特定标志在指定商品或服务类别中的独占使用权的过程。该标志可表现为文字、图形、颜色组合、立体形状乃至声音气味等非传统元素,经核准注册后即在澳全境享有十年法律保护期。

       制度框架

       该国商标制度采用先申请原则与使用原则并行的混合模式,既保障率先提交正式申请的申请人权益,也兼顾已在市场形成实际商誉的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利益。审查体系包含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双重环节,特别注重对商标显著性和在先权利冲突的严格把关。

       申请主体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及非法人团体均可作为申请主体。境外申请人须通过经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认证的本地执业律师或商标代理人办理,此规定确保申请程序符合当地法律实践要求,有效规避因程序瑕疵导致的权利失效风险。

       权利价值

       成功注册的商标不仅是企业进入大洋洲市场的通行证,更是构建品牌资产的核心载体。其法律效力可对抗第三方在相同近似商品服务上的混淆性使用,为权利人提供侵权诉讼中的法定举证优势,同时可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许可经营、质押融资等资本运作。

       流程特性

       申请流程呈现电子化与国际化特征,支持通过马德里体系延伸保护。官方审查意见通知书通常要求两个月内答复,公告异议期设定为两个月。整个周期受申请量、审查进度及是否遭遇异议等多重因素影响,常规情况下需八至十五个月完成登记。

详细释义:

       法律根基与制度特色

       澳大利亚商标法律体系以一九九五年商标法为核心构建,配合商标条例及各类审查指南形成完整规范。其制度设计突出三大特色:采用国际通用的尼斯分类标准进行商品服务划分,引入防御商标制度保护驰名商标,建立商标异议后置程序强化公众监督。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国承认通过使用获得的次要意义,即便缺乏固有显著性的标志,若能证明经长期使用产生第二含义,仍可能获准注册。

       申请资质与代理机制

       申请主体资格认定采取开放式原则,不对国籍或营业场所设限,但境外实体必须委托在澳注册的商标代理人这一强制性规定,构成区别于多数国家的特殊程序屏障。代理人的法定职责包括:指导申请人进行商标检索规避冲突,准备符合规范的权利要求书,应对审查阶段发出的合规性质询,以及监控公告期内的第三方异议动向。此种制度安排既保障法律程序的专业性,又有效维护跨境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审查标准与驳回答辩

       实质审查阶段聚焦于绝对理由与相对理由两大维度。绝对理由审查涵盖商标是否具备最低显著性、是否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规范、是否含有官方标志等禁用元素;相对理由审查则通过官方数据库比对是否存在相同近似的前案商标。当审查员发出驳回通知书时,申请人可通过提交使用证据证明已获得显著性,或限制商品服务范围以消除混淆可能性等方式进行争辩。对于包含地理名称或姓氏等弱显著性元素的商标,审查实践通常要求申请人放弃部分专用权作为注册条件。

       公告异议与权利确认

       通过审查的商标将刊登于官方公告,进入为期两个月的异议程序。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基于在先权利冲突、恶意申请、缺乏真实使用意图等法定事由提出异议。异议程序采用准司法审理模式,双方需交换证据材料并参与听证会,整个过程可能持续十二至二十四个月。若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知识产权局将颁发注册证书,权利人自申请日起追溯享有商标专用权。

       维持管理与续展机制

       商标注册后需履行持续使用义务,注册满五年后可能面临第三方提出的不使用撤销申请。续展申请可在保护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内提交,并设有六个月宽展期。值得注意的是,澳大利亚采用声明使用制度,续展时无需提交使用证据,但权利人在商业活动中仍应保留使用记录以备不时之需。对于注册商标的变更、许可备案等事项,均需通过在线系统办理登记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国际条约衔接策略

       作为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澳大利亚为外国申请人提供商标国际注册延伸保护通道。通过马德里体系提交的申请将直接转换为国内审查程序,享受与直接申请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该国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五局合作项目,与中美欧日等主要知识产权局建立审查结果互认机制,这对通过巴黎公约途径主张优先权的申请人而言,可显著提升审查效率与结果可预期性。

       纠纷解决与执法实践

       商标权利冲突可通过行政、司法、仲裁多元渠道解决。知识产权局提供异议、撤销、无效等行政程序,联邦法院系统则审理侵权诉讼与上诉案件。执法实践中特别注重平衡保护力度与市场竞争关系,对于恶意抢注行为实施严格制裁,包括判令侵权人承担惩罚性赔偿及权利人律师费用。海关边境保护措施允许注册商标权利人备案后,主动拦截涉嫌侵权的进出口商品。

       新兴领域特殊规范

       针对数字经济发展需求,澳大利亚率先承认动态图像、全息图等非传统商标的可注册性。对于涉及人工智能生成标志的申请,审查指南明确要求声明人类创作贡献度。在药品商标领域,建立与治疗用品管理局的联审机制,防止药品名称与已获批活性成分名称产生混淆。这些前瞻性规则体现该国知识产权制度对产业变革的快速响应能力。

2025-12-06
火71人看过
法国商标申请
基本释义:

       法国商标申请是指在法兰西共和国境内通过官方机构为特定商品或服务获取商标专用权的法定程序。该程序由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统一管理,其法律依据主要为法国知识产权法典及相关欧盟商标条例。申请人通过提交书面材料、缴纳规费、接受审查等步骤,最终获得为期十年的商标专用权保护,并可在到期后续展。

       申请主体与资格

       任何从事商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具备申请资格,不受国籍或注册地限制。外国申请人需委托法国本土执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

       保护对象与限制

       可注册标志包括文字、图形、三维形状、颜色组合等具有显著特征的标识。但违反公序良俗、缺乏显著性或存在误导性的标志将被驳回。

       地域效力特点

       法国商标权效力仅覆盖法国本土及其海外省领地。若需扩展至欧洲多国,可选择通过欧盟商标体系或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进行申请。

详细释义:

       在法兰西共和国境内进行商标注册是一项融合法律技术与商业战略的知识产权保护行为。该体系既遵循本国知识产权法典的规范,又兼容欧盟商标条例的协同机制,形成多层次保护架构。申请人通过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开展的审查、公告与登记流程,最终获得排他性权利,这一过程涉及专业检索、分类选择、异议应对等复杂环节。

       法律体系架构

       法国商标制度源于1857年制造标记法,现行规范以法国知识产权法典L711-1条为核心框架,同时遵循欧盟第2017/1001号条例。双重法律体系使申请人既可选择单一国家保护,也能通过欧洲联盟商标获得二十七国同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法国海外领地(如留尼旺、马提尼克)需单独提交申请,不属于本土注册效力范围。

       申请主体资格规范

       申请人不限于法国公民或企业,任何符合商业活动资质的主体均可申请。但非欧盟居民必须通过法国专利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提交,此项规定旨在确保法律文书的合规性。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申请人需提交特别章程,详细规定成员资格、使用条件及质量控制标准。

       可注册标志类型

       除传统文字、图案外,法国认可非传统商标注册:全息图、动态标志、声音序列乃至特定气味均可申请。但需满足图形表示要求——即能够通过绘图、照片或数字方式清晰呈现。颜色商标须证明通过使用获得第二含义,例如特定奢侈品牌的标志性配色方案。

       分类系统与指定项目

       采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涵盖四十五个商品服务类别。申请人需精确描述经营项目,避免使用类似"所有化工产品"等过度宽泛的表述。每个超出三类的项目将产生附加官费,且跨类保护需证明商标在各领域的实际使用情况。

       审查流程详解

       形式审查阶段核查文件完整性,包括委托书公证认证、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实质审查重点关注显著性和合法性,审查员会检索在先冲突权利。若发现绝对驳回理由(如描述性过强),将发出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六个月内答复。相对驳回理由则依赖第三方提出异议。

       

       通过审查的商标将在工业产权官方公报公示两个月。任何利害关系人可基于优先权利提出异议,理由包括商标混淆、驰名商标稀释、恶意抢注等。异议程序采用双方对抗模式,需提交使用证据、市场调查报告等证明材料,整个过程可能持续十二至十八个月。

       权利维持与使用要求

       注册后五年内必须真实使用,否则可能面临撤销风险。使用证据包括标有商标的商品实物、销售合同、广告宣传材料等。续展申请需在到期前六个月内提交,宽展期六个月但需缴纳罚金。法国实行使用优先原则,未注册但已产生商誉的商标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诉讼获得保护。

       国际延伸途径

       基于法国基础申请可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一百二十余个缔约国,也可转换为欧盟商标实现区域保护。这两种途径均享受六个月优先权,但需注意:国际注册后续变更、续展等手续需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统一办理。

       维权与执法措施

       权利人可以采取海关备案、刑事举报、民事诉讼等多重维权手段。法国海关对涉嫌侵权货物可实施最长十天扣留,法院可判处最高三十万欧元罚金及三年监禁。特色制度包括紧急审理程序,能在四十八小时内颁发禁止令,有效制止即发侵权。

2025-12-05
火71人看过
巴布亚新几内亚商标宽展
基本释义:

       巴布亚新几内亚商标宽展的基本概念

       巴布亚新几内亚商标宽展是指商标注册人在其商标专用权期限即将届满时,依据该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的相关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以期延长商标法律保护状态的一种法定程序。该机制的核心目的在于为权利人提供一个缓冲期,避免因疏忽或客观原因导致商标权利失效,从而维系品牌在市场中的独占性与识别价值。

       制度设立的背景与法律依据

       这一制度的设立根植于巴布亚新几内亚的《知识产权法》及相关附属条例。该国作为南太平洋地区的重要经济体,其商标保护体系在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形成了独有的宽展规则。法律明确规定了商标注册后的有效期为十年,自申请提交之日起计算。权利人在有效期届满前,必须启动续展流程以延续权利。

       宽展期的具体时间框架

       根据现行法规,商标宽展申请存在一个特定的时间窗口。权利人可以在商标有效期截止日之前的六个月内提交正式续展申请。更为关键的是,法律还设定了一个宽限期,即在商标正式失效后的六个月内,权利人仍可提交申请,但通常需要额外缴纳一笔滞纳金。这一设计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考量,为权利人应对突发情况提供了补救通道。

       申请流程与核心材料

       办理宽展手续,通常需要委托当地认可的商标代理人进行操作。核心申请文件包括填写完整的官方申请表、商标图样、以及缴纳规定费用的证明。对于在宽限期内提交的申请,还必须附上迟延理由的说明文件。整个流程需通过巴布亚新几内亚投资促进局下属的知识产权办公室进行审核。

       未能及时宽展的法律后果

       倘若权利人既未在正常续展期内也未在宽限期内完成续展,该商标注册将被依法撤销。权利失效意味着品牌法律保护的彻底丧失,任何第三方均可自由使用该商标,可能导致品牌价值稀释和市场混淆。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有他人趁机抢注该商标,使原权利人陷入复杂的法律纠纷。

       对企业经营者的战略意义

       对于计划进入或已深耕巴布亚新几内亚市场的企业而言,准确把握商标宽展规则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它不仅是维持品牌资产的法律保障,更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企业建立完善的商标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设置明确的时间提醒,以确保核心知识产权处于持续受保护状态,为市场的稳健拓展奠定坚实基础。

详细释义:

       巴布亚新几内亚商标宽展制度的法律渊源与演进

       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商标宽展制度,其法律根基主要蕴含在二零零零年颁布的《知识产权法》以及后续的修订案之中。该国在构建自身知识产权体系时,充分参考了《巴黎公约》等国际条约的精神,同时考量了本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且拥有多元本土文化的特殊性。制度演进历程反映出其从单纯的法律条文移植,逐步转向注重本土实践适用性的过程。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以及本地商业活动的活跃,商标宽展相关的司法解释与行政指南也在不断细化,旨在平衡权利人与社会公共利益,并提升行政审查的效率与透明度。

       宽展申请的主体资格与客体范围界定

       有权提出商标宽展申请的主体,原则上是该商标注册证书上载明的权利人。若商标权在此期间发生了转让,则新的权利人必须提交经公证的转让协议副本,以证明其申请资格的合法性。关于继承等情形下的权利承继,也有相应的规定。就客体而言,宽展制度适用于在巴布亚新几内亚知识产权办公室获得正式注册的标准商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处于异议程序中的商标、已宣告无效但相关诉讼未决的商标,其宽展申请可能会被暂停处理,待相关法律状态明确后方可继续进行。

       宽展程序的具体步骤分解

       第一步是预备工作,权利人或其委托的当地执业代理人应首先核实商标的确切到期日,并检查商标在注册有效期内是否有连续使用的事实,因为某些情况下审查官可能要求提供使用证据。第二步是文件准备,除基本的申请表和商标图样外,若商标权人有变更名称或地址等情况,需先行办理变更备案,确保信息一致。第三步是提交申请,通过线上系统或线下递交方式将申请材料送至知识产权办公室,并缴纳官方费用。若在宽限期内提交,滞纳金的计算有明确标准。第四步是官方审查,审查官会核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费用缴纳情况以及商标是否存在不得续展的法定障碍。审查通过后,官方将发出核准通知,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记载,完成续展。

       宽展审查中的常见问题与应对策略

       在审查实践中,几种常见问题可能导致申请遇阻。其一是商标图样与注册图样存在细微出入,原则上续展必须保持商标的同一性,任何实质性修改都可能被视为新申请。其二是因未及时缴纳年费导致商标已处于失效状态,此时宽展申请将不被接受,权利人需考虑重新注册。其三是遇到第三方对商标的持续有效性提出质疑,例如声称该商标已成为通用名称。面对这些问题,积极与审查官沟通、提供充分的辅助证据、或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核请求是常见的应对之道。

       宽展成功后的法律效力分析

       一旦宽展申请获得批准,该商标的法律保护期将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次日起,顺延十年。这种权利延展具有溯及力,意味着在宽限期内成功续展的商标,其权利被视为从未中断。这对于权利人主张在“权利空窗期”内发生的侵权行为至关重要。续展后的商标,其排他使用权、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以及对抗侵权行为的法律地位得到全面恢复。然而,续展本身并不改变商标原有的保护范围,也不消除该商标可能固有的显著性较弱等潜在风险。

       战略层面的宽展规划与管理建议

       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高度来看,商标宽展不应被视为一项孤立的行政任务。明智的权利人会将其纳入整体的品牌资产管理框架。建议建立全球商标资产数据库,动态监控所有注册商标的权利期限,并设置多级预警机制。对于核心品牌,甚至在到期前一年就开始准备续展事宜,以规避任何不可预见的风险。同时,每次续展前都是一次重新评估品牌价值、审视商标布局是否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契机,可考虑是否需要对商标图样进行优化升级,或围绕核心商标进行防御性注册。

       国际视角下的比较与启示

       将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商标宽展制度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等邻近发达国家的制度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一些异同。例如,在宽限期长度、滞纳金比例、审查严格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反映了各国不同的法律传统和政策导向。对于跨国企业而言,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区域知识产权管理策略。巴布亚新几内亚制度中对本土情况的考量,也提醒国际申请者必须重视本地法律实践,而非简单套用其他国家的经验。

       未来发展趋势与潜在变革

       展望未来,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商标宽展制度可能朝着更加电子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随着该国数字基础设施的改善,全流程在线申请与处理将成为趋势。此外,为了吸引外资和鼓励创新,官方可能会进一步简化续展手续,缩短审查周期。另一方面,随着全球对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不断提高,对于商标在续展前是否必须提交使用声明的讨论也可能被提上议程。持续关注这些动态变化,对于长期布局该市场的企业至关重要。

2025-12-02
火357人看过
贝宁商标转让
基本释义:

       概念定义

       贝宁商标转让是指在贝宁共和国境内,商标权利人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转移给受让方的法律行为。这一过程需遵循贝宁本土的商标法规以及区域知识产权组织体系的相关约定,确保商标权属的合法变更。

       法律依据

       该转让行为主要受贝宁《知识产权法典》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体制定的统一商标条例约束。转让双方需向贝宁国家知识产权局或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提交申请,经审查公示后方可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核心价值

       通过商标转让,企业可快速获得在贝宁市场已注册的商标权利,避免长达数年的注册审查周期。对于意图拓展西非市场的投资者而言,这是抢占市场先机的高效途径,同时也能规避因商标相似性被异议的风险。

       适用场景

       常见于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资产整合、品牌战略调整时的商标权优化配置,以及跨国企业进入贝宁市场时直接收购本地知名商标的情形。此外也包括权利人因经营方向变更而处置无形资产的需求。

       风险防范

       需重点核查商标是否存在质押登记、许可备案或权利纠纷等限制情形。受让方应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商标状态尽调,确认注册类别、有效期及使用承诺等关键事项,避免收购存在瑕疵的商标权。

详细释义:

       制度框架特征

       贝宁作为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其商标转让制度具有双重性特征。一方面适用组织内部统一的商标条例,另一方面需符合贝宁国内商事法律的具体规定。转让登记机构可根据原始注册途径选择向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总部或贝宁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但最终均需在官方公报进行公示以对抗第三人。

       

       完整的转让程序包含四个关键阶段:首先双方需签订经公证的转让协议,明确标的商标、转让对价及权利范围;其次由受让方委托本地执业律师向主管机构递交申请文件包,包含申请书、协议副本、商标注册证书及代理授权书;第三阶段进入实质审查,官方将核查文件合规性并确认无禁止转让事由;最后经核准的转让事项将刊载于官方公告,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跨境转让特殊规范

       涉及外国主体的转让需额外办理外汇登记手续,转让对价支付需通过贝宁中央银行许可的渠道进行。若转让双方均非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居民,则必须委托成员国境内的执业律师办理相关手续。对于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转让,还需获得相关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的特别批准。

       税务筹划要点

       转让过程中需缴纳印花税与资本利得税,税率根据转让对价及双方税务居民身份确定。明智的做法是在协议订立前进行税务结构设计,例如通过分期支付安排降低当期税负,或利用贝宁与来源国之间的税收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另需注意贝宁税务机关对商标估值方法的特别要求,通常采用收益现值法或市场比较法进行核定。

       常见争议处置

       转让后最易产生的纠纷包括未披露的商标许可合同冲突、跨类别相似商标的权属混淆以及地理标志保护带来的使用限制。建议受让方在交易前取得转让人出具的权利瑕疵担保函,并通过商标监测系统核查是否存在潜在冲突。若发生争议,可向非洲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中心申请快速裁决,也可向贝宁商事法院提起产权确认之诉。

       战略应用场景

       除常规的商业收购外,商标转让在贝宁常被用于企业重组时的资产剥离、破产清算中的无形资产变现以及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近年来更出现通过收购闲置商标进行品牌运营的新型商业模式,投资者专门搜寻因企业倒闭而闲置的优质商标,经重新包装后授权给生产企业使用,形成独特的品牌资产管理生态。

       未来演进趋势

       随着贝宁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国际商标体系,跨国转让程序将进一步简化。电子申请系统的全面推行使得转让登记周期从传统的个月缩短至个工作日。值得注意的是,贝宁政府正在考虑建立商标评估国家标准,未来可能强制要求超过一定金额的转让交易需出具法定评估报告,这一动向值得投资者密切关注。

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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