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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文尼亚商标许可备案

斯洛文尼亚商标许可备案

2025-12-02 07:29:09 火290人看过
基本释义

       概念定义

       斯洛文尼亚商标许可备案是指商标权利人将其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他人时,依法向斯洛文尼亚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官方登记程序。该程序作为商标权流转的重要法律环节,旨在通过国家机关的审查与记录,确立许可关系的合法性与对抗效力。备案行为不仅关乎许可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晰,更涉及市场交易安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商标价值商业化运作的核心保障机制。

       法律渊源

       该制度植根于《斯洛文尼亚工业产权法》与欧盟商标条例体系,形成国内法与区域法双重规制框架。法律明确要求许可合同具备书面形式要件,并对独占许可、普通许可等不同类型作出区分规定。备案程序遵循法定主义原则,申请人需严格遵循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格式规范与材料清单,任何形式瑕疵均可能导致备案效力瑕疵。

       程序特征

       备案流程采用电子化提交与书面审查相结合模式,审查周期通常控制在三个月内。主管部门重点核查许可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商标权利状态真实性以及申请主体资格适格性。完成备案的许可关系将获得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未经备案的许可合同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约束力,无法有效应对权利冲突风险。

       实务价值

       对于许可方而言,备案是监控商标使用情况、维持商标显著性的管理工具;对被许可方来说,备案登记是其合法使用商标、防范侵权诉讼的护身符。在跨境商业合作中,完备的备案记录还能作为证据在海关备案、融资担保等场景中发挥凭证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备案不影响许可合同本身效力,但关乎合同对外公示效果与风险防范层级。

详细释义

       制度沿革与法律体系

       斯洛文尼亚商标许可备案制度的发展脉络与其国家法治进程紧密相连。自独立后加入《巴黎公约》与《马德里协定》以来,该国逐步构建起与现代国际标准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2000年颁布的《工业产权法》历经多次修订,最新版本明确将商标许可备案列为独立章节,详细规定了备案主体、程序要件及法律后果。与此同时,作为欧盟成员国,斯洛文尼亚必须遵循《欧盟商标条例》中关于商标许可的强制性规定,这种双重法律框架既确保了国内制度的先进性,又维护了区域法律统一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斯洛文尼亚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对许可备案效力的司法解释体系,通过典型判例确立了“备案优先原则”与“善意第三人保护规则”,使抽象法条转化为具象的操作指南。

       备案类型与适用情形

       根据许可权限的排他性程度,斯洛文尼亚法律将备案分为三类基本形态。独占许可备案赋予被许可方排除包括商标权人在内的一切他人使用商标的权利,此类备案具有最强的对抗效力;排他许可备案允许商标权人保留自行使用权利,但排除第三方使用;普通许可备案则形成多方共用格局,备案主要起告知作用。在商业实践中,还存在特殊类型的分许可备案与交叉许可备案,前者需取得原许可方明确授权,后者常见于企业战略合作场景。选择何种备案类型需综合考量品牌发展战略、市场布局规划及风险控制需求,例如快速扩张市场的品牌多采用普通许可备案,而高端品牌则倾向选择独占许可以维持品牌形象统一性。

       申请材料规范详解

       备案申请材料构成审查的基础依据,其完备程度直接决定备案效率。核心文件包括经公证的许可合同正本,合同须明确记载许可商标注册号、许可商品服务类别、许可地域范围及期限等关键要素。附属材料涵盖商标注册证书副本、申请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等。对于涉及多个商标的“一揽子许可”,需制作标准化许可清单并附具商标图样。近年来知识产权局推行电子化申报系统,要求扫描文件达到三百像素分辨率以上,合同外文版本需同步提交经认证的斯洛文尼亚语译文。特别需要提醒的是,若许可合同包含保密条款或特殊商业安排,申请人可依法申请对部分内容进行保密处理,但商标核心信息必须完整披露。

       审查标准与异议处理

       知识产权局采用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双轨制。形式审查重点关注申请材料完整性及格式合规性,通常在受理后十日内完成。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将核对商标权利状态是否存续、许可范围是否超出注册类别、合同条款是否违反公共秩序等实质性要件。发现问题的申请将收到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应在三十日内提交修正方案。对于存在重大瑕疵的申请,审查机关可作出驳回决定并说明理由。利害关系人认为备案侵害自身权益时,可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异议程序包含证据交换、听证会等环节。据统计,近年约百分之十五的备案申请需要补正,百分之三进入异议程序,完备的事前准备能有效规避程序风险。

       效力维度与风险防控

       成功备案产生三重法律效力:对抗效力使被许可方能够对抗后续产生的商标权利冲突;公示效力让潜在交易方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许可关系;证据效力在司法程序中构成优势证据。但需注意备案不改变合同本身效力,若基础合同存在无效事由,备案登记亦随之失效。常见风险包括过期未续展导致备案自动失效、许可方破产时备案权利处置困难、跨境许可中的法律适用冲突等。专业律师建议采取以下风控措施:在备案同时办理商标权稳定性调查;约定合同终止后备案注销的协作义务;购买知识产权履约保险转移部分风险。

       跨境许可的特殊规制

       当许可关系涉及境外主体时,需额外满足国际私法要求。来自非欧盟国家的许可方应提供经海牙认证的主体资格文件,许可合同需符合《罗马条例》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在关税同盟背景下,经斯洛文尼亚备案的商标许可可在整个欧盟境内产生域外效力,但需注意部分成员国可能要求补充登记。近年来该国积极参与欧盟统一专利法院建设,未来商标许可备案可能与欧盟单一专利制度产生联动效应。对于中国企业而言,选择斯洛文尼亚作为中东欧市场的商标许可枢纽,既能享受欧盟制度便利,又可利用该国相对较低的备案成本与高效行政服务。

       典型案例与实务趋势

       二零一九年卢布尔雅那高等法院审理的“阿尔卑斯制药案”具有标志性意义。该案确立未备案许可合同在破产程序中的受偿顺位规则,凸显备案在复杂商业环境中的关键作用。近年来备案实践呈现三大趋势:电子化申报比例已达百分之九十五,审查周期缩短至四十五天;绿色商标许可备案享受加急通道,体现政策导向;集体商标许可备案量年均增长百分之二十,反映中小企业品牌合作新模式。建议申请人密切关注知识产权局每季度发布的备案指南更新,必要时借助当地律所的专业备案代理服务,以实现知识产权商业价值的最大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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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旦申请商标
基本释义:

       约旦商标注册概述

       约旦哈希姆王国位于西亚地区,其商标保护制度由该国工业与贸易部下属的商标注册处负责管理。在该国进行商标申请,是商业主体确保自身品牌权益获得当地法律认可与保护的关键步骤。申请流程主要依据约旦现行的商标法与相关知识产权条例展开,旨在为国内外申请人提供清晰的权益保障路径。

       申请制度核心特征

       约旦采用国际通用的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这意味着商标专有权的授予主要依据提交申请的日期先后顺序。该国采用的商品与服务分类体系与国际通用的尼斯分类标准接轨,共计四十五个类别,申请人需根据其业务范围精确指定所需保护的类别。一个显著特点是,约旦商标注册处会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包括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在内的严格审核,以确保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要求。

       注册流程关键阶段

       整个申请注册过程包含几个重要环节。初始阶段是准备申请文件并提交,之后进入官方审查程序。审查通过后,商标将进入公告期,允许社会公众在一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若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申请人最终缴纳规费后可获发商标注册证书,从而获得为期十年、可续展的法律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约旦非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无法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保护,但其国内申请流程相对清晰规范,为申请人提供了直接有效的保护渠道。

       对商业活动的重要意义

       成功在约旦获得商标注册,意味着权利人在该国市场内拥有了排除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法律武器。这不仅有助于预防市场混淆、打击侵权行为,更是构建品牌价值、提升消费者信任度的基石。对于计划进入或深耕约旦乃至周边区域市场的企业而言,完成商标申请是进行市场布局不可或缺的战略环节,为长期稳定经营提供法律保障。

详细释义:

       约旦商标法律体系与主管机构

       约旦的商标保护核心法律是现行的商标法,该法详细规定了商标权的取得、行使、保护以及相关程序。负责执行这些法律、管理商标事务的主管机关是约旦工业、贸易与供给部下属的商标注册处。该机构承担着从接收申请、进行审查、公告到最终颁发注册证书的全部行政职能。了解其法律框架和职能划分,是顺利进行商标申请的第一步。

       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与禁止条款

       根据约旦法律,能够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标志范围较为广泛。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均可能获准注册。这通常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然而,法律也明确规定了禁止注册的情形,例如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或技术效果所决定的三维形状、可能误导公众的标志、以及与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相抵触的标志等。在提交申请前,对拟注册标志进行可注册性评估至关重要。

       申请人的资格与所需文件准备

       无论是约旦本国还是外国的自然人、公司或其他合法实体,均有资格在约旦申请商标注册。对于外国申请人,通常需要委托约旦本土持有执业资格的商标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准备申请文件是申请流程的基石,所需的核心文件包括:按要求填写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其中需清晰列明申请人和代理人的信息;清晰的商标图样;要求保护的商品或服务清单,并严格按照尼斯分类进行归类;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若主张优先权,需提供经认证的优先权证明文件副本;以及按规定需要缴纳的官方费用凭证。

       商标申请与审查的具体流程解析

       商标注册处收到申请后,首先会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费用是否足额缴纳。通过形式审查后,即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将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对申请商标的可注册性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审查其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与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构成冲突,是否违反禁用条款等。如果审查员发现存在问题,会发出官方通知,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或修改,否则申请可能被驳回。

       公告程序与异议应对机制

       一旦申请通过实质审查,商标注册处会将该商标刊登在官方公告上,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异议期。在此期间,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基于法定理由向商标注册处提出异议。如果收到异议通知,申请人需要及时提交答辩状并进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维护自身的申请权益。若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申请即被视为核准注册。

       注册核准、权利期限与后续维护

       在支付最终的注册费用后,商标注册处将颁发商标注册证书,标志着申请人正式获得了在该商标上的专用权。约旦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十年。权利人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每次续展可延长十年保护期,并伴有宽展期制度。为确保权利的稳定,权利人还应关注商标的使用情况,因为连续一段时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可能导致商标被申请撤销。

       权利保护与侵权救济途径

       获得注册后,权利人享有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独占权。一旦发现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寻求救济。行政途径主要包括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司法途径则是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在全球化背景下,考虑到约旦的地理位置和市场特点,商标保护也是企业中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战略考量与专业建议

       在约旦进行商标布局时,企业应具备前瞻性。进行全面的商标检索是降低风险、提高成功率的关键一步,有助于发现潜在的在先权利冲突。根据业务发展规划,选择合适的商品或服务类别进行注册,避免保护不足或过度投入。由于法律程序和语言可能存在专业性壁垒,强烈建议寻求当地专业知识产权律师或代理机构的协助,他们能够提供从申请前咨询、流程跟进到维权支持的全方位服务,确保您的品牌在约旦市场获得坚实有效的法律盾牌。

2025-12-05
火397人看过
东帝汶商标申请
基本释义:

       东帝汶商标申请是指在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境内,依据该国现行商标法律制度,向主管机构提出商标专用权获取请求的法定程序。作为东南亚新兴国家,东帝汶的商标保护体系以2012年颁布的《工业产权法》为核心法律框架,由贸易投资与工业部下属的知识产权司具体负责相关事务的办理与管理工作。

       申请基础要求

       申请主体需具备合法资格,包括本国企业、外国法人或自然人。可申请注册的商标类型涵盖文字标识、图形设计、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及声音标识等符合显著特征的商业标识。需特别注意商标不得与现有权利冲突,且不得违反东帝汶法律规定的禁用条款。

       注册流程特征

       东帝汶采用先申请原则,整体流程包含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异议和核准注册四大阶段。由于当地知识产权体系尚在发展完善中,审查周期相对较长,通常需要二十四至三十六个月。通过审查的商标将获得十年保护期,期满后可依法续展。

       地域保护特点

       东帝汶非马德里体系成员国,故需通过单一国家途径提交申请。虽然该国市场规模有限,但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和外商投资增加,商标注册已成为保护消费品、工程建设、服务业等领域品牌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

详细释义:

       东帝汶商标申请是在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境内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定程序。作为二零零二年正式独立的国家,东帝汶逐步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该国于二零一二年颁布首部《工业产权法》,标志着商标保护制度进入规范化阶段。现行商标事务由贸易投资与工业部知识产权司统辖,该机构负责申请受理、审查授权及续展管理等全流程业务。

       法律体系架构

       东帝汶商标法律体系以《工业产权法》为核心,辅以相关实施条例和部长令。该法明确采用尼斯分类第十版进行商品与服务分类,接受一标多类申请。虽然未加入马德里协定,但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可主张优先权。值得注意的是,东帝汶承认未注册商标通过使用产生的有限权利,但全面保护仍需通过注册取得。

       申请资格与材料

       任何在东帝汶从事商业活动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申请,外国申请人须委托当地执业律师代理。必备文件包括: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商标图样清晰电子版、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商品服务清单。非英文文件需提供经认证的葡萄牙语或德顿语译文。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注册需额外提交使用管理规章。

       审查流程详解

       形式审查约需两个月,主要核查文件完整性与格式合规性。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将评估商标显著性、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以及是否符合公序良俗要求。发现驳回理由时发出官方意见书,申请人可在六十日内提交答辩或修改申请。通过审查的商标将在官方公报公告,异议期为期九十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可获准注册并颁发证书。

       权利维护机制

       商标注册后自申请日起算十年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可申请续展,宽展期为六个月。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未使用的商标可能被申请撤销。对于侵权行为,权利人可通过行政投诉或司法诉讼寻求救济,包括申请海关备案保护、要求停止侵权及索赔损失等。东帝汶法院近年来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惩处力度,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

       战略价值分析

       尽管东帝汶市场规模有限,但作为最不发达国家之一,其享受欧盟等经济体的贸易优惠待遇。注册东帝汶商标有助于企业进入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发及旅游业等优先发展领域。同时,随着该国加入东盟进程的推进,提前布局商标保护将为区域市场扩展奠定权利基础。建议投资者结合业务规划,通过专业机构进行商标检索与风险评估后再提交申请。

       实践注意事项

       东帝汶采用葡萄牙语和德顿语为官方语言,申请材料建议同步准备双语版本以加速处理。由于审查标准尚在完善中,遇到驳回时通过听证程序说明商标使用证据往往能提高成功率。另需注意当地存在传统符号保护制度,涉及传统文化表达的商标注册需获得相关社区许可。定期监测官方公告并及时应对异议程序是维护权利的重要环节。

2025-12-05
火55人看过
朝鲜商标申请
基本释义:

       朝鲜商标注册体系概述

       朝鲜商标申请是指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该国现行商标法规向中央特许厅提交商标专用权取得请求的行政程序。该国商标制度采用先申请原则,兼顾使用在先的例外情形,整体框架呈现出鲜明的社会主义法制特征。申请人需通过当地特许代理机构提交材料,境外企业或个人不得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基础与主管机关

       现行商标管理依据2011年修订的《商标法》实施,中央特许厅作为唯一授权机构全面负责审查登记工作。该体系采用国际商品分类标准,但对部分特殊品类设有补充规定。审查流程包含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两个阶段,整体周期约需18至24个月,核准后颁发商标权证书,有效期为10年并可续展。

       注册流程特点

       申请文件需采用朝鲜语书写,包含商标图样、商品清单及申请人信息等核心材料。值得注意的是,涉及国家象征、国际组织标识以及违反社会公德的标志将被绝对禁止注册。审查过程中设有异议公告期,允许第三方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申请。获得注册的商标将纳入官方公告,权利人享有使用、许可和转让等多项法定权益。

详细释义:

       制度框架与法律渊源

       朝鲜商标保护体系建立在《商标法》《发明法》等单行法律构成的工业产权法律集群之上,其中2011年修订版《商标法》确立了现代商标管理的基本准则。该法律明确将商标定义为"能够区分商品来源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立体形状及其组合等形式。值得注意的是,声音、气味等非传统商标尚未被纳入保护范围。法律条款特别强调商标注册不得损害国家尊严、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民族传统道德观念。

       主管机构与审查机制

       中央特许厅作为直属内阁的行政机构,全面负责商标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注册工作。该机构下设审查局、复审委员会和档案管理处等多个职能部门,采用书面审查为主的工作模式。审查程序分为两个关键阶段:形式审查重点核查申请文件齐全性与格式规范性,通常在受理后1个月内完成;实质审查则针对商标显著性、类似性以及禁用条款符合性进行深度研判,该阶段需时6至8个月。通过审查的商标将刊登于《朝鲜商标公报》接受社会监督,异议期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

       申请主体资格与文件要求

       本国申请人可直接提交申请,而外国企业必须委托朝鲜特许总局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材料需包含用朝鲜语填写的申请书、商标图样黑白稿及彩色稿各12份、商品服务项目清单以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文字若包含外文,需同时提交朝鲜语译音标注;图形商标则需附具设计理念说明。对于要求优先权的申请,应在提交时一并提供经认证的基础申请文件及朝文译本。

       权利内容与限制条款

       注册商标权人享有在核准商品上独占使用该商标的法定权利,并可依法进行使用许可和权利转让。许可合同需向中央特许厅备案方可对抗第三人,转让行为则必须经过官方登记确认。法律同时设定了权利限制条款,包括合理使用描述性术语、权利用尽原则以及基于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等特殊情形。对于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未使用的注册商标,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申请撤销注册。

       国际注册与跨境保护

       朝鲜尚未加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境外申请人需通过单一国家注册途径获取保护。基于互惠原则,该国承认外国申请人在原属国已获注册的商标享有优先权,但须在首次申请后6个月内提出主张。在跨境保护方面,海关部门有权依据商标权人申请对涉嫌侵权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扣留措施。值得注意的是,朝鲜与中国、俄罗斯等邻国建立了双边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为跨国企业的商标保护提供了特殊通道。

       争议解决与司法救济

       商标争议可通过行政和司法双重途径解决。当事人对中央特许厅决定不服的,可向该厅复审委员会请求重审,对复审结果存有异议的则可向中央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侵权纠纷案件由地方法院知识产权庭专属管辖,权利人可主张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以及销毁侵权物品等救济措施。司法实践中,赔偿数额通常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额、商标知名度以及侵权主观恶意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

       制度特色与发展趋势

       朝鲜商标制度呈现出鲜明的国家特色:首先,注册程序强调意识形态审查,凡涉及领导人姓名、政党标志等特殊元素的申请均需经过额外审批;其次,采用混合分类体系,在国际分类基础上增加了本国特有的商品类别;再次,建立了独特的商标质量监督机制,要求注册人保证商品质量与商标信誉相符。近年来随着经济调整措施的推进,该国正逐步完善商标保护体系,包括引入电子申请系统、扩大保护客体范围等改革举措,显示出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发展趋势。

2025-12-05
火218人看过
越南商标续展
基本释义:

       概念定义

       越南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向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延长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的法律程序。根据越南现行知识产权法规定,注册商标自申请日起享有十年保护期,期满前六个月内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后可再获得十年保护。

       核心价值

       通过续展程序,企业能够持续维持商标在越南市场的独占使用权,防止因权利失效导致的品牌被抢注、市场混淆等风险。尤其对已建立市场认知度的品牌而言,续展是维系品牌资产和商誉的重要保障。

       适用情形

       该程序适用于所有在越南注册成功的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立体标志、颜色组合等法定类型商标。需注意的是,续展时不得改变原注册商标的图样、指定商品或服务范围,否则需重新申请注册。

       特殊机制

       越南设有宽展期制度,商标权人若错过常规续展期,可在期满后六个月内补办续展,但需额外缴纳滞纳金。若宽展期内仍未办理,商标将最终失效且不可恢复。

详细释义:

       法律依据与时效规范

       越南商标续展的核心法律依据为2019年修订的《知识产权法》及2022年颁布的实施细则。常规申请需在权利期满前六个月内提交,官方审查周期约为三至五个月。若遇材料补正或异议情况,周期可能相应延长。宽展期的设置为权利人提供了补救机会,但需注意宽展期内续展的商标效力存在空窗期风险。

       申请主体资格要求

       原始商标注册人、经公证的权利继承人或受让人均具备申请资格。若通过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交经越南领事认证的委托书。对于共有商标,需由全体共有人共同提出申请。若商标权已质押,还需提供质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申请材料清单详解

       必备材料包括:越南语填写的续展申请表、商标注册证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若委托代理还需附上授权委托书。所有外国文件需经越南驻外使领馆认证并翻译成越南语。值得注意的是,续展申请不需提交使用证据,但官方有权对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商标提出质询。

       官方费用结构

       基础官费为每类商标二百四十万越南盾。宽展期申请需额外支付百分之五十的滞纳金。若通过电子提交可享受百分之十的费用减免。代理服务费另计,通常根据商品服务类别数量浮动。

       审查流程与标准

       知识产权局主要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费用缴纳情况及商标状态有效性。不再对商标可注册性进行实质审查。若发现商标在保护期内已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将驳回续展申请。审查通过后颁发续展证明,该证明需与原注册证书共同使用。

       风险防范要点

       需特别注意商标使用规范性:擅自改变注册图样可能导致续展被拒;注册人地址变更未及时备案会影响官方文书送达;遇到他人提出撤销申请时,需同步启动异议程序以保障续展权利。建议在商标到期前十二个月即启动监测程序。

       权利恢复特殊程序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错过续展期限的商标,权利人可在障碍消除后三十日内提交恢复请求,但最长不得超过期满后一年。需提交公证的不可抗力证明及补充证据材料,审批通过后需补缴双倍官费。

       跨国企业特别注意

       在越南设有分支机构的外国企业,建议通过当地子公司持有商标并办理续展,可避免国际公文认证流程。若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越南的商标,需直接向越南知识产权局提交续展申请而非通过国际局。

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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