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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商标宽展

卢森堡商标宽展

2025-12-02 10:37:14 火214人看过
基本释义

       卢森堡商标宽展指的是在卢森堡大公国境内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届满前,权利人依法申请延长保护期限的法律程序。该制度源于欧盟知识产权体系与卢森堡本国《知识产权法典》的协同规范,旨在为商标权人提供延续商业标识法律效力的重要途径。

       法律依据

       该程序严格遵循卢森堡2018年修订的《知识产权法典》第L.713-11条款,同时参照欧盟商标条例的相关原则。法律规定注册商标初始保护期为十年,自申请提交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可重复续展。

       时间窗口

       权利人可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内提交宽展申请,此期间被称为常规续展期。若逾期未办理,法律还赋予六个月的宽限期,但此阶段需额外缴纳滞纳金。

       核心价值

       通过维持商标注册的连续性,企业能够持续获得法律保护,防止他人抢注或滥用已建立市场声誉的标识。这种机制特别有利于在卢森堡拥有稳定市场份额或计划长期经营的主体。

       办理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卢森堡知识产权局直接提交申请,或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卢森堡的国际注册续展程序办理。整个过程需采用官方规定的书面表格并附具相应证明文件。

详细释义

       卢森堡商标宽展制度是该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作机制既体现欧盟一体化要求,又保留本国特色。该程序涉及多重法律要件和实务环节,需要权利人准确把握细节以确保权益无缝延续。

       法律体系架构

       卢森堡商标宽展的法律基础主要由三大层面构成:首先是本国2018年颁布的《知识产权法典》,其中明确规定了商标续展的条件和程序;其次是欧盟第2017/1001号商标条例,对涉及欧盟商标的续展作出统一规定;最后是卢森堡参与的国际条约,如《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相关条款。这些法律文件共同形成了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规范体系。

       申请时间节点

       法律设定了两个关键时间阶段:常规续展期和宽展补救期。常规期始于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止于届满日当天。在此期间提交申请无需承担额外费用。若错过此期限,权利人仍可在届满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但必须缴纳规定金额的滞纳金。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宽展期内商标法律状态处于不确定状况,他人有可能在此期间对商标提出异议或申请。

       申请材料规范

       申请人需准备经过公证的续展申请书,其中应清晰载明商标注册号、商品服务类别、权利人最新联系信息等关键数据。同时需附上商标注册证书副本以及缴纳规费的证明凭证。若通过代理人办理,还需提交经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非法语或德语文件必须提供经过认证的翻译版本。

       审查标准与流程

       卢森堡知识产权局对宽展申请主要进行形式审查,包括申请文件完整性、费用缴纳情况和申请时限符合性。审查机关不会对商标的可注册性进行重新实质审查,也不会主动核查商标使用情况。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官方将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发出核准通知并更新注册记录。

       费用结构说明

       常规续展期内申请需缴纳基础官费,按类别计收。若涉及多个商品服务类别,则需按类别数量累计缴费。宽展期内申请除基础官费外,还需缴纳相当于基础费用百分之五十的滞纳金。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的国际注册续展,还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缴纳单独规定的费用。

       权利效力衔接

       成功宽展的商标权利溯及既往地延续十年,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这种追溯效力确保商标保护不存在空窗期。宽展核准后,知识产权局将颁发新的注册证书,证书编号保持不变但载明更新后的有效期。该信息同时录入国家商标数据库并向公众公示。

       风险防范要点

       权利人需特别注意两个风险点:一是宽展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交,逾期六个月仍未办理将导致注册彻底失效;二是虽然卢森堡不要求续展时提供使用证明,但若商标连续五年未实际使用,他人仍可提出撤销申请。建议企业建立商标监测预警系统,提前规划续展事宜。

       国际注册衔接

       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卢森堡的国际注册商标,其宽展需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统一办理。申请人需在国际注册期满前六个月内向国际局提交续展申请,由国际局转交卢森堡知识产权局备案。这种集中化程序大大简化了多国续展的手续,但需特别注意国际局与各国主管机关之间的流程衔接时限。

       典型案例分析

       二零一九年某中国企业在卢森堡的商标宽展案例具有参考价值:该企业在商标到期前三个月委托当地代理机构提交申请,但因商品分类表述与原始注册存在细微差异被要求补正。最终通过提交历史使用证据和说明文件,在宽展期内顺利完成续展。这个案例表明,即便是在形式审查中,注册内容的准确性也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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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文尼亚商标申请
基本释义:

       在东南欧国家斯洛文尼亚进行商标注册的法律程序,是企业获取商标专用权并受当地法律保护的核心途径。该过程需遵循《工业产权法》体系,由经济旅游体育部下属的知识产权局全权负责审查与管理。申请人无论来自国内或国外,均需通过提交申请书、商标图样、商品服务分类清单等材料启动注册流程,其权利生效后可在全国境内享有十年保护期,并支持续展维护。

       法律基础与主管机构

       斯洛文尼亚商标制度以欧盟商标条例及本国工业产权法为框架,知识产权局作为官方机构承担申请受理、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职责,同时管理商标公告与异议处理程序。

       注册流程核心环节

       从申请提交到核准注册需经历形式审查、分类核对、显著性判断等环节。若存在驳回情形,申请人可提出复审或修改申请。公告期内第三方可提出异议,无争议后即可获颁注册证书。

       权利特征与维护要求

       成功注册的商标享有排他性使用权、侵权追诉权和许可转让权。权利人需注意在注册后第五年提交使用声明,期满前一年内办理续展,否则可能导致权利终止。

详细释义:

       斯洛文尼亚商标注册体系融合了欧盟商标指令与本国立法特色,为企业品牌保护提供法律保障。作为前南斯拉夫成员国之一,斯洛文尼亚在独立后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使其既符合欧盟一体化要求,又兼顾本国市场特性。注册商标不仅是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更是企业开拓中东欧市场的重要资产。

       法律体系与管辖机构

       斯洛文尼亚商标保护主要依据二零一八年修订的《工业产权法》实施,同时遵循《欧盟商标条例》的协调要求。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家级管理机构,下设商标处、专利处和设计处三个专业部门。该局除负责国内商标注册外,还承担马德里体系国际商标指定斯洛文尼亚的延伸保护审查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斯洛文尼亚采用先申请原则,但同时也承认通过使用获得的一定程度商标权利。

       申请资格与材料规范

       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商业组织均可提交申请,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当地执业代理人办理。申请材料需包含用斯洛文尼亚语填写的官方申请表、商标图样电子版、商品服务项目清单以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商标图样需清晰呈现黑白或彩色设计,声音商标则需提交五线谱或声波图谱。商品服务分类必须按照尼斯分类第十一版标准填写,每个类别超过三项商品需缴纳附加费用。

       审查流程与标准

       知识产权局在收到申请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文件完整性和分类准确性。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将评估商标的显著性和合法性,检查是否存在绝对驳回理由,包括是否缺乏显著性、是否仅为描述性标志、是否违反公序良俗等。同时还会检索现有商标数据库,判断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商标。整个审查过程通常需要六至九个月,若发现问题会发出审查意见书,申请人需在四个月期限内答复。

       公告异议与权利生效

       通过审查的商标将在官方公报上公告三个月,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提出异议。异议理由包括与在先商标冲突、侵犯他人商号权或著作权等。若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知识产权局将颁发注册证书,商标权利溯及申请日起算。若遇异议程序,双方可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由知识产权局作出行政裁定,对该裁定不服的可向行政诉讼法院起诉。

       权利内容与限制条款

       注册商标权人享有专用权、禁止权和许可权。专用权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但可阻止他人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近似商标。权利限制包括合理使用描述性标志、权利用尽原则以及先用权抗辩。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斯洛文尼亚法律规定连续五年未使用的商标可能被申请撤销,因此权利人需保留使用证据,包括销售合同、发票、广告材料等。

       续展变更与维权措施

       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可申请续展,另有六个月宽展期但需缴纳罚金。期间如发生权利人名义变更、地址变更或许可备案,均需向知识产权局办理登记手续。发现侵权时可采取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和刑事举报三种途径。卢布尔雅那经济法院专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胜诉后可获禁令、损害赔偿和侵权商品销毁等救济措施。

       体系特色与实务建议

       斯洛文尼亚商标体系具有审查严格、程序透明、执法力度较强的特点。建议申请前进行全面的商标检索,既检索国内注册库也查询欧盟商标数据库。对于中文商标,最好附加拉丁字母转写并说明含义。由于官方语言为斯洛文尼亚语,所有文件需准备正式翻译件。近年来该国推出电子申请系统,审核效率明显提升,通常比纸质申请快两到三周时间。

2025-12-04
火186人看过
墨西哥申请商标
基本释义:

       概念定义

       墨西哥商标注册是指企业或个人依据墨西哥工业产权法律体系,向墨西哥专利商标局提出申请,以获得在墨西哥境内对特定标志的独占使用权。该标志可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形状、颜色组合等具有显著特征的标识。成功注册的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后可无限次续展。

       法律依据

       墨西哥商标制度主要受《工业产权法》规范,该法律于2020年修订后进一步强化了商标保护力度。此外,墨西哥作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和马德里协定书缔约方,为国际商标申请提供了多路径保护机制。

       申请主体

       自然人或法人均可申请,外国申请人需通过墨西哥本土代理机构提交。涉及药品、食品等特殊行业时需提供相关经营许可证明。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申请需额外提交使用管理规则。

       审查特点

       墨西哥采用实质审查制度,审查周期通常为6-8个月。审查内容包括显著性判断、近似商标比对以及法律禁用条款审查。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审查员会主动检索是否存在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

       保护范围

       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覆盖墨西哥全境,包括其领海和专属经济区。权利人享有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权利,并可对侵权行为采取行政、司法救济措施。

详细释义:

       法律体系架构

       墨西哥商标保护体系建立在《工业产权法》基础上,该法于1991年颁布并经历多次修订。最新修订版强化了非传统商标的保护,明确将全息图、声音、气味等纳入可注册范围。墨西哥工业产权局作为主管机构,统一负责商标的审查、注册和异议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墨西哥采用先申请原则,但为未注册驰名商标提供跨类保护,这种双轨制保护体系体现了对商标价值的充分尊重。

       申请资质要求

       任何在墨西哥开展商业活动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具备申请资格。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在墨西哥专利商标局备案的本地代理机构办理,这一规定确保了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和程序合规性。对于集体商标申请,需要提交团体章程和使用监督规则;证明商标则需提供产品质量标准文件。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药品商标注册需先获得卫生部门的销售许可,农产品商标需附原产地证明。

       申请文件规范

       申请书必须采用西班牙语填写,包含申请人基本信息、商标图样和指定商品/服务项目。商标图样需清晰呈现黑白或彩色设计,立体商标应提供六面视图。商品服务分类遵循国际尼斯分类第十一版,每个类别需单独申请。优先权声明应在申请时提出,并在三个月内提交经认证的优先权证明文件翻译件。对于声音商标,需提交五线谱或声波图谱;气味商标则要求用文字精确描述气味特征。

       审查流程详解

       形式审查阶段主要核对文件完整性和格式合规性,约需1-2个月。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审查员将检索数据库判断商标的显著性和冲突性。缺乏显著性的描述性词汇、通用名称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标志将被驳回。特别审查环节包括对土著社区传统符号的特别保护审查。审查意见通知书会在官方公报公布,申请人需在两个月内答复。墨西哥独有的"公开异议期"制度允许任何利害关系人在公告后两个月内提出异议。

       注册后续事项

       商标注册后需在颁发证书日起三年内投入商业使用,否则可能被申请撤销。续展申请应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提交,设有六个月宽展期但需缴纳额外罚金。许可备案制度要求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向官方备案才能对抗第三人。重要变更事项如权利人名称变更、地址变更均需办理登记手续。墨西哥特别规定商标转让必须连同商誉一并转移,不允许空商标转让。

       权利保护机制

       商标侵权诉讼可向联邦法院提起,也可请求工业产权局采取行政措施。海关备案制度允许权利人申请边境保护措施,扣留涉嫌侵权货物。损害赔偿计算可采用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或法定赔偿三种方式。近年引入的刑事制裁措施对恶意侵权最高可判处六年监禁。独特的"宣告不侵权之诉"为被指控侵权方提供了主动确权的法律途径。

       国际条约适用

       作为马德里协定书成员国,墨西哥接受通过国际注册途径指定的商标申请。但需注意墨西哥对国际注册提出特别要求:必须提供西班牙语译文,且审查标准与国内申请完全一致。北美自由贸易框架下的商标互认机制允许成员国企业在某些情况下简化申请程序。与欧盟签订的经贸协定则建立了双边商标信息交换和执法协作机制。

       特色制度说明

       墨西哥独有的"预先使用权"制度保护在他人申请日前已善意使用商标的经营者,允许其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集体商标注册特别注重对原产地标志的保护,要求使用成员必须来自特定地理区域。"商标共存协议"机制允许冲突商标在符合条件时达成注册和解。近年来推行的电子申请系统实现了全程无纸化操作,审查周期较传统方式缩短百分之四十。

2025-12-05
火217人看过
韩国商标申请
基本释义:

       在韩国境内寻求法律庇护的商业标识,需要通过一套严谨的行政程序完成官方登记,这一过程便是韩国商标申请。该制度由韩国特许厅主导运作,旨在为市场主体提供专属的标识使用权,构筑品牌差异化的护城河。其法律根基深植于《韩国商标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形成了兼具国际兼容性与本土特色的保护框架。

       申请主体与客体规范

       具备申请资格的主体范围覆盖自然人与各类商业组织,对外国申请人亦保持开放姿态,但需委托韩国本土执业代理人代为办理。可作为商标注册的符号类型丰富多元,除传统文字、图形外,立体形状、颜色组合乃至全息图等非传统标识也逐步纳入保护范畴。值得注意的是,商标需具备显著识别特征,且不得与公共利益或公序良俗相违背。

       程序链条与审查要点

       申请流程始于向特许厅提交记载有商标图样、指定商品服务项目的申请书件。官方审查分为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两阶段:前者核验文件齐备性与格式合规性,后者深入评判商标的可注册性,包括显著性判断、近似商标排查以及禁用条款审核。通过审查的商标将进入公告期,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异议。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申请人缴纳注册费后即可获颁商标注册证书。

       权利效力与维护机制

       成功注册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产生排他效力,保护期十年并可无限续展。权利人享有在核准商品服务上专用商标的权利,并对侵权行为可采取行政投诉、司法诉讼等救济措施。维持商标有效性需注重规范使用,避免连续三年未使用导致被撤销风险,同时应通过市场监测及时应对他人恶意抢注或侵权行为。

       战略价值与风险预警

       对于进军韩国市场的企业而言,商标注册不仅是法律合规要求,更是品牌资产沉淀的核心环节。提前进行商标检索可有效规避权利冲突风险,而针对韩国消费者文化心理的商标设计则能提升品牌亲和力。需警惕的是,韩国采用申请在先原则,迟延申请可能面临被抢注的被动局面,因此建议在市场布局初期同步启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详细释义:

       韩国商标申请体系作为东北亚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枢纽,其运行机制既折射出大陆法系的严谨特征,又融入了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现代元素。该制度通过赋予注册商标全国范围内的排他性权利,为市场参与者构建了稳定的品牌预期,成为国际商贸往来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基础设施。深入剖析其内核,需要从立法演进、机构职能、程序细节等多维度展开观察。

       法律制度演进轨迹

       韩国商标法律体系历经数次重大修订,逐步从封闭走向开放。现行商标法在传统注册主义基础上,强化了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并引入声音商标、位置商标等非可视性标志的注册规则。近年来为应对电子商务挑战,修订案特别加强了对网络交易平台商标侵权行为的规制,体现出立法者对新兴商业形态的快速响应能力。与国际条约的衔接方面,韩国不仅全面落实《巴黎公约》等国际协定义务,还通过加入马德里协定书体系为外国申请人提供了商标国际注册的便捷通道。

       主管机关职能配置

       韩国特许厅作为商标注册主管机构,其内部设有商标审查局、审判院等专业部门。审查局按商品服务类别划分审查科室,采用电子化审查系统实现申请文件的无纸化流转。审判院则专门处理商标异议、无效宣告等争议案件,其裁决具有准司法效力。为提升审查效率,特许厅推行了绿色通道加速审查程序,对涉及尖端技术、紧急市场需求的申请提供优先审查服务。此外,该厅还定期发布商标审查基准修订版,为申请人提供明确的行为预期。

       申请文件制备要点

       申请书件的完备程度直接影响申请进程。核心文件包括采用韩文书写的申请书、清晰展示商标图样的附件、按国际分类表填写的商品服务清单。对于外文商标,需同时提交韩文译音及含义说明。涉及颜色声明的申请应标注色标编号或附具声音样本。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韩国对商标图样的分辨率及格式有严格技术要求,电子提交时需确保图像像素满足审查系统识别标准。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认证程序。

       实质审查标准解析

       审查员在实质审查阶段重点考量三大要素:显著性、合法性和冲突性。显著性判断采用动态标准,对描述性标志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情形予以认可。合法性审查排除违反公共秩序的标识,如与国家标志相同近似的符号。冲突性审查通过商标数据库比对,发现与在先权利构成近似时,将发出驳回通知书。近年来审查实践特别关注商标与域名、企业名称的冲突预防,体现了权利保护范围的扩展趋势。

       异议程序运作机理

       公告期内的异议制度为社会监督提供了法定渠道。利害关系人或任何人均可基于绝对理由或相对理由提出异议,但需提交证据材料支撑其主张。异议审理采用书面审理为主、听证为辅的方式,双方可就证据效力展开多轮辩论。为提高程序效率,特许厅推广使用电子异议系统,允许通过在线平台提交异议请求和答辩意见。值得关注的是,韩国设有异议前置调解程序,鼓励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权利维持与运用策略

       商标注册后的维护工作关乎权利存续。使用义务方面,权利人需保留在韩国境内的商业使用证据,如销售合同、广告宣传资料等。续展申请应在期满前一年内提出,设有六个月宽展期但需缴纳附加费。对于商标权利用尽问题,韩国采用国际用尽原则,平行进口商品不构成侵权。在资本运作中,商标可进行质押融资或证券化处理,相关许可合同需向特许厅备案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跨境保护协同机制

       韩国通过双边协定与多边合作构建跨境保护网络。与中国、日本等主要贸易伙伴建立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系统,实现侵权货物的边境拦截。在司法保护层面,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设立专门知识产权法庭,审理重大商标纠纷案件。对于网络侵权,权利人可以依据《信息通信网络法》要求网络服务商删除侵权内容。此外,韩国积极参与东盟知识产权合作项目,推动区域商标审查标准的协调统一。

       新兴实践与发展趋势

       人工智能技术在商标领域的应用成为新亮点。特许厅开发智能审查辅助系统,通过图像识别技术自动检测近似商标。区块链技术被用于创建不可篡改的使用证据存证链。为应对元宇宙挑战,官方正研究虚拟商品商标分类方案。在绿色转型背景下,环保产业商标申请量显著增长,反映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未来改革方向可能包括引入商标默示许可制度、探索集体商标数字化管理新模式等创新举措。

2025-12-04
火382人看过
新西兰商标申请
基本释义:

       新西兰商标申请是指个人或企业为获取商标专用权,依据新西兰知识产权局规定的法律程序,在新西兰境内提交商标注册请求的行为。该过程受《新西兰商标法》规制,申请人可通过在线系统或纸质方式向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材料。成功注册的商标将在新西兰全国范围内获得法律保护,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后可续展。

       申请主体资格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商业组织均可提交申请,无国籍或营业地限制。但外国申请人需通过新西兰本地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商标构成要素

       可注册标志包括文字、图形、颜色组合、立体形状、声音气味等具有显著特征的标识。但需避免与现有商标冲突或含有法律禁止使用的元素。

       核心流程环节

       申请需经历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公示和注册颁证四个阶段。审查周期通常为六至十二个月,若遇异议程序可能延长。

       权利保护范围

       注册商标权利人享有在核准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的专用权,可对侵权行为采取法律行动,包括要求停止使用和索赔损失。

详细释义:

       新西兰商标申请体系建立在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框架之上,其法律基础为二零零二年颁布的《商标法》及后续修订条例。该国采用国际通用的尼斯分类系统,将商品和服务划分为四十五个类别,申请人需根据经营 scope 准确选择注册类别。值得注意的是,新西兰实行先申请原则,但同时也承认通过使用获得的某些权益。

       法律依据与制度特点

       新西兰商标法律制度融合了普通法系与成文法传统,既遵循判例原则又完善成文规范。其制度设计突出三大特点:电子化申请程度高,全国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申请通过在线系统提交;审查标准严格,尤其注重商标显著性和欺骗性审查;保护机制完善,建立了行政与司法双轨制维权通道。

       申请资格与代理要求

       任何在商业活动中具有使用商标意图的主体均可申请,包括个体工商户、公司法人、非营利组织等。对于不在新西兰居住或经营的外国申请人,法律规定必须委托经知识产权局备案的本地律师或代理机构办理。这一要求旨在确保法律文书送达的可靠性以及程序规范的遵守。

       可注册标志类型

       除传统文字、图形商标外,新西兰特别允许非传统商标注册。立体商标需提交三维视图,颜色商标要求限定具体色号,声音商标需提交音频样本和乐谱,气味商标则需提供科学描述和样本。所有标志必须能够通过图形方式表达,并具备区分商品来源的固有显著性或通过使用获得的第二含义。

       禁止注册情形

       法律明确禁止注册含有国家名称、国旗、国际组织标识等特殊元素的标志;带有欺骗性或误导性的描述;违反道德标准的表述;纯粹描述商品特征或产地的用语。此外,与现有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且指定类别相同或关联的申请也将被驳回。

       申请文件准备要点

       标准申请需包含:填写完整的申请书、商标图样清晰电子档、商品服务类别清单、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若主张优先权,需在申请日起六个月内提交基础申请国证明文件。对于缺乏固有显著性的标志,申请人可提交使用证据证明已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

       审查与异议程序

       形式审查主要核对文件完整性,约需两周时间。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将检索数据库评估商标可注册性,通常三至五个月内发出审查报告。申请人需在十二个月内答复审查意见。通过审查的商标将进入三个月公告期,期间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提出异议。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即可获准注册。

       权利维护与续展机制

       商标注册后需持续使用以维持效力,连续三年未使用可能被申请撤销。权利人应定期监测市场,发现侵权时可向知识产权办公室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另有六个月宽限期但需缴纳罚金。续展次数不限,理论上商标权可无限期维持。

       国际条约衔接

       新西兰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申请人可通过国际注册体系指定新西兰延伸保护。同时承认巴黎公约优先权原则,允许申请人在首次申请后六个月内享有优先待遇。这些国际协作为外国申请人提供了更便捷的商标保护路径。

2025-12-05
火55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