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商标注册概述
孟加拉国商标注册事务由该国工业部下属的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管理局负责管理。该国商标制度遵循《商标法》及相关国际协定,为商品和服务提供法律保护。注册商标需经过申请提交、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公示和核准发证等环节,整个过程约需二十四至三十六个月。商标专用权自注册之日起十年有效,期满后可续展。 注册原则与基本要求 孟加拉国采用先申请原则,同时承认已在国际上享有声誉的未注册商标权益。申请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合法商业组织,需提供申请人信息、商标图样、指定商品或服务类别等材料。非该国居民必须委托当地执业律师代理申请。商标图样需具备显著特征,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法律效力与保护机制 成功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许可权和转让权等权益。权利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行政投诉等途径打击侵权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该国商标制度仍保留部分未注册商标的有限保护条款,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和法律确定性明显优于未注册商标。制度框架与法律渊源
孟加拉国商标保护体系以二零零九年颁布的《商标法》为核心法律依据,同时遵循《巴黎公约》和世界贸易组织相关协定确立的国际义务。该国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体系,接受一标多类申请。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管理局作为主管机关,负责审查注册申请、维护商标登记册以及处理相关异议程序。 申请资质与文件规范 任何从事商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合法组织均可提出申请。需提交经认证的委托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十份清晰商标图样以及具体商品服务清单。非英语文件应附具经认证的英文译本。对于主张优先权的申请,需在首次申请后六个月内提交经认证的优先权证明文件。 审查程序与标准把握 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形式审查主要核查申请文件完整性和规范性,通常需要两至三个月。实质审查则着重判断商标的显著特征、是否与现有权利冲突以及是否符合法律禁用条款。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将发出驳回通知书,申请人可在六十日内提交答辩意见或修改申请。 公告异议与权利确立 通过审查的申请将在官方公告上公示,异议期为两个月。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基于相对理由或绝对理由提出异议。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申请人缴纳注册费后即可获发注册证书。若遇异议,则需经过听证程序由 registrar 作出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向高等法院提起诉讼。 权利维护与续展管理 商标注册有效期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权利人可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宽展期为期满后六个月,但需额外缴纳滞纳金。连续五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可能面临撤销风险。权利人名称或地址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商标许可使用应签订书面协议并报备主管部门。 保护措施与侵权应对 注册商标权利人享有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权利。发现侵权行为时,可通过行政投诉、海关备案、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权。法院可颁发禁令、判令损害赔偿以及销毁侵权商品。对于恶意抢注等行为,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体系特点与实务建议 孟加拉国商标制度既保留英美法系传统又兼顾大陆法系特点,审查标准较为严格。建议申请前进行充分检索,选择具有显著特征的标识,准确界定商品服务范围。鉴于审查周期较长,宜尽早提交申请并保持与当地代理机构的密切沟通。注意保存使用证据,及时应对官方审查意见,以顺利完成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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