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商标宽展制度是指在商标专用权期限届满前,权利人依法申请延长商标保护期的行政程序。该机制源于哥伦比亚现行工业产权法律框架,旨在为商标持有人提供延续法律保护的合法途径。根据相关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申请提交之日起计算。权利人可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提出宽展申请,也可在期满后六个月的宽展期内提交申请,但需额外缴纳滞纳金。
制度特点 该制度采用申请审查制,要求申请人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商标使用声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若商标连续三年未在哥伦比亚境内商业使用,可能面临被第三方申请撤销的风险。特殊之处在于,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同样适用宽展程序,但需额外提交管理机构资质证明。 法律效力 成功宽展的商标将获得新的十年保护期,且权利效力溯及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若未按时办理宽展,商标将进入注销程序,并有一年冷却期供权利人申请恢复。该制度还规定了对官方审查意见的答复期限,逾期未答复视为放弃申请。制度法律渊源
哥伦比亚商标宽展机制植根于该国二零一八年颁布的第一千九百一十五号工业产权法令,并经二零二二年第二百四十三号行政令修订完善。该制度与国际协定保持衔接,特别遵循安第斯共同体第五百八十六号决议中关于工业产权期限续展的区域性规范。法律明确规定商标保护期以十年为周期,建立了一套包含常规申请期、宽展期和权利恢复期的三级保护体系。 申请时限体系 常规申请期起始于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此阶段申请人仅需缴纳标准官费。宽展期则设置在商标到期后六个月内,此时申请人除基本官费外还需补交法定比例的滞纳金。特殊情况下,若因不可抗力或官方系统故障导致逾期,权利人可依据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申请期限豁免。值得注意的是,哥伦比亚采用历年计算法,商标有效期截止日固定为申请日对应年份的届满日。 审查标准要点 专利商标局在审查宽展申请时,重点核查商标使用情况的真实性。申请人必须提交经哥伦比亚领事机构认证的使用声明书,并附具最近三年内在该国市场的使用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包装、销售合同、进出口报关单等。对于服务商标,需提供广告宣传材料、服务协议及客户证明等文件。若商标注册人名称发生变更,还需同时提交变更证明的公证认证件。 权利延续效力 成功获准宽展的商标,其法律保护期限自原有效期届满次日起重新计算十年。该续展效力溯及既往,确保商标权利无缝衔接。在宽展审查期间,商标法律状态显示为"待续展",仍享有完全保护效力。若出现第三方在此阶段提出相同或近似商标申请,专利商标局将自动驳回新申请以保障在先权利。 特殊情形处理 对于集体商标的宽展,除常规材料外还需提交成员名单更新记录及管理章程修订备案证明。遭遇商标异议的宽展申请,需待异议程序完结后方可继续审理。若商标涉及许可备案,宽展申请通过后需重新办理许可合同备案登记。对于因权利人死亡引发的继承问题,需先行办理商标权属变更登记再提出宽展申请。 程序救济途径 申请被驳回时,申请人可在收到驳回通知后两个月内向专利商标局提出复议申请,亦可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在宽展期内未能完成申请的,可在商标失效后十二个月内提交恢复申请,但需举证说明正当理由并补缴三倍官费。特别程序规定,军用标志和国家级文化遗产标志的宽展享受官费减免政策。 实践操作建议 建议商标权利人在保护期届满前十八个月启动监测程序,提前准备使用证据的公证认证材料。考虑到哥伦比亚公证文书有效期仅为三个月,宜在提交申请前九十日内集中办理文件公证。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的哥伦比亚商标,需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转交宽展申请。实际操作中建议委托当地执业律师办理,以确保符合最新司法实践要求。
131人看过